医疗保险需及时缴费 出现中断会影响报销
2013-08-27 20:24:00 作者:王君彩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8月27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网热线3077555反映称,他的医疗保险因为换单位的缘故中间中断了2个月,在此期间他因病去医院就医,被告知医保中断不能报销医药费。记者从滨州市人保局了解到,医疗保险要求连续缴费,不得中断,中断缴费后,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金不予支付。
大众网滨州8月27日讯(记者 王君彩)8月27日,市民张先生拨打本网热线3077555反映称,他的医疗保险因为换单位的缘故中间中断了2个月,在此期间他因病去医院就医,被告知医保中断不能报销医药费。记者从滨州市人保局了解到,医疗保险要求连续缴费,不得中断,中断缴费后,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金不予支付。
“我是换工作的缘故中断了缴费,把欠费补缴了不就行了,”张先生很疑惑。就此,记者咨询了滨州市人保局医管科。工作人员告知,按照《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医疗保险应连续缴费,不得中断。初次参保和无故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的,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金不予支付; 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自缴费(补缴)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进入6个月待遇过渡期,即:第1至第6个月住院的,应由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分别按10%、20%、30%、40%、50%、60%的比例支付,从第七个月起按正常标准支付。
市人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等,为有效维护自身的社保合法权益,广大市民必须依法及时参保缴费,或督促所在单位及时参保缴费。对于因单位缴费不及时发生医药费不能报销情况时,滨州市黄河律师事务所谢印华律师表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及时缴纳保费,这种情况单位应该承担责任,帮助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季青云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更多新闻:
- 滨州市30路公交通胡集 运行首日被交通部门查扣2013-08-27 22:20:00
- 滨北农田被淹村民索赔反被打追踪报道2013-08-30 17:43:00
- 丽景新园烧烤摊扰民何时休 记者直击烧烤摊乱象2013-08-30 11:39:00
- 滨州野泳频"吞人" 正规泳池为何不亲民2013-08-30 11:10:00
- 博兴庞家大货车冲进民宅 三人里屋打牌躲过一劫2013-08-18 11:40:00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