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化妆品抽检不合格 韩束、高姿上榜

2016-08-12 15:38:00 来源: 新闻晨报 作者: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8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涉及上海十余家生产、代理企业。

  韩束、雅漾等品牌遭假冒

  有三批次不合格产品上海市食药监部门到生产企业现场核查,为涉嫌假冒产品,分别为:浙江丽水市青田香坊化妆品店销售的标称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SPF30(批号DD020304)、天津一商友谊新都市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永裕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雅漾清爽倍护无香料防晒霜(批号AV285)、新疆阿克苏市凤凰化妆品店销售的标称上海艾菲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沁语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艾菲·莱婷秀缘防晒乳 SPF30(批号AF021901)。

  一批不合格产品存在未检出批件标识防晒剂、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防晒剂等问题,包括标称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高姿多效修容霜 SPF30+PA++(批号ZJD0307)、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SPF30(批号E4281307)、标称上海雪代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琪雪晶灵无暇美白防晒乳(批号AF040101)、标称上海媚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媚兰防晒乳SPF25(批号AKB08300)、标称上海康美国际生化有限公司生产的卓碧泉润白隔离防晒乳(批号7270376)、标称上海晶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循环晶典葵花莹白防晒乳SPF30(批号A28)等。其中有的产品还存在未标识生产企业和地址、未标识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之类的问题。

  不合格产品一律停止销售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本批产品均存在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的问题,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昨天,记者致电上述部分不合格产品企业,均未回应采访要求。

  此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代理)企业所在地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代理)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8月30日前将查处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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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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