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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社工遭到淫官猥亵

2012-07-05 21:08:00    作者:程伟   来源:羊城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社工 肖某 和解协议 庭审 法院开庭
[提要]今年4月下旬,多个论坛和微博上都流传一个网帖,称深圳市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调研员邬某强蓄意强奸女社工。据被害人肖某的代理律师颜大庆介绍,事发后不久,肖某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并被录取了,目前已经是公安系统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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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社工遭淫官猥亵苦于压力刑事和解

  羊城晚报深圳讯 记者程伟报道:7月4日,曾经在深圳闹得沸沸扬扬的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调研员邬某强涉嫌猥亵女社工案在龙岗法院开庭审理。受害女社工和丈夫没有出庭,但双方依然达成了刑事和解。女社工丈夫称,一家人连日来压力重重,只想早点把不愉快的一页早点翻过。此案法院并未当日宣判。

  今年4月下旬,多个论坛和微博上都流传一个网帖,称深圳市坪山新区综合办公室调研员邬某强蓄意强奸女社工。

  网帖称,2012年4月25日13时30分左右,邬某强工作时间饮酒后,以工作为由打电话让女社工肖某进入他的办公室,随后让肖某进入办公室里封闭的卧室给他倒水,邬某强乘机反锁办公室大门,然后进入里面的卧室,用双手把肖某抱在怀里,扒她衣服,扯她裙子,在她大腿和胸部乱摸,企图强奸她,肖某拼命反抗,但是连续几次被他按在怀里,最后肖某死命掰开他的手指,拿旁边桌子上的开水壶挡在身前,才挣脱他的魔掌。肖某逃出去后报警。

  网帖和微博的内容出现后,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4月27日下午,坪山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立案侦查。事后,坪山新区政府决定立即停止邬某强职务,责令其接受调查。随后,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对嫌疑人邬某强取保候审。

  昨日,该案在深圳龙岗区法院开庭审理,因为案件涉及隐私,庭审采取不公开审理的形式进行,其他人不允许进入法庭旁听。庭审结束后,记者从龙岗法院了解到,邬某强和肖某达成了刑事和解。

  据悉,所谓刑事和解,是指通过调停人使受害人和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了有利于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包括经济赔偿和解及刑事责任处置两个程序过程。其与“私了”的区别在于有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确认,保证了纠纷解决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正当性。

  据被害人肖某的代理律师颜大庆介绍,事发后不久,肖某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并被录取了,目前已经是公安系统的公务员。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被害人肖某的丈夫王先生,他表示,因为自己和妻子都不想再见到邬某强,所以庭审他和家人均未前往法庭旁听。王先生说,事情发生后,其妻子肖小姐的情绪精神状态非常不好,不想见人,情绪也不稳定,一直在家休养。令其欣慰的是,近段时间已经有所好转。而事发后,他们全家与邬某强没有任何联系。

  王先生表示,此事虽然给他们全家带来了阴影,但他们并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

  鉴于此次事件发生在邬某强与朋友喝酒后,第二天坪山新区就下发了《关于禁止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的通知》,严禁全区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不久,深圳市纪委也下发了《关于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就包括“除重大庆典、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特殊公务外,工作日中午接待不得饮酒,违者给予接待单位通报批评,并由接待工作负责人个人承担饮酒费用”的规定。

陈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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