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中心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2025-03-31 20:41:05 来源: 滨州市中心医院 作者:

  通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更好地服务患者,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医院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的概念

  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还没有确定具体的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没有开具医嘱)就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也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

  二、不属于门诊预交金的情形

  1.在门诊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察费;

  2.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等情形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时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患者预交的资金。

  三、医院取消门诊预交金采取的措施

  1.取消门诊预交金,患者就诊前无需提前预存费用。就诊前只交纳所选医师级别对应的诊察费。诊察结束后,如需进行取药、检查、治疗等,可通过诊间即时结算。

  2.对于急诊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需有门诊预交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有必要的前提下,不限额度可在门诊预存费用。

  四、预交金的退还

  1.滨州卫生健康线上充值的,患者就诊结束后,3个月内由滨州卫生健康线上自主退款;

  2.收费处窗口交费的,患者就诊结束后,由窗口退出剩余款项。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医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医院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咨询电话:0543-5367745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纪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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