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交警发布2025年2月份“五大曝光”

2025-02-18 16:39:31 来源: 惠民交警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惠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曝光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

  【突出违法车辆】

  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近期典型事故案例】

  近日,在惠民县胡集镇创业大道东恩塑业有限公司十字路口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双方驾驶人及乘车人不同程度受伤。(注:双方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乘车人未正确使用安全带在事故中受伤。)

  事故形成原因:一方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未安全驾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方未降低行驶速度、未安全驾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一方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一方未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一方未降低行驶速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一方未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此起事故双方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乘车人无事故责任。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谨慎驾驶同等重要!【事故多发路段】

  乐胡路与大济路交叉口处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终身禁驾名单】

  赵文军,男,3723231970******14

  禁驾原因:事故逃逸

  惠民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这不仅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更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让我们共同携手共创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纪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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