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批·小百科】惠民县道路挖掘修复(含道路开口)“一件事”办事指南

2025-01-22 21:29:42 来源: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重磅推出【惠审批·小百科】专栏,为广大经营主体、创业者们提供一系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

  一、事项名称

  道路挖掘修复(含道路开口)“一件事”

  二、涉及事项

  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3.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4.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

  5.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6.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7.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8.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9.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10.工程建设涉及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等设施迁移、恢复。

  11.工程建设涉及公交设施迁移。

  12.工程建设涉及照明设施迁移。

  13.城市道路挖掘修复。

  14.城市绿化园林补植。

  三、实施机构

  县行政审批(牵头部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四、服务对象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道路挖掘修复企业和单位。

  五、设定依据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滨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六、办理形式

  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详见办理地点)或线上办理。

  七、办理条件

  1.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施工。

  2.具备完善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

  3.交通组织方案合理、安全、高效,发包方和承包方必须配备 相应的交通安全设施,同时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路政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

  八、材料清单

  九、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人登录滨州市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 一件事”专区,选择“道路挖掘修复(含道路开口)一件事”, 选择“道路挖掘修复(含道路开口)”事项,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应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十、办理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开发区乐安三路288号惠民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综合受理服务区 E06窗口

  十一、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法定办结时限

  75 个工作日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现场踏勘时间及办理过程中所需的材料补正与整改时间)

  十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涉及收费的事项为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如下:

  1.城市道路占用费:《关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227 号)规定,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为 0.5 元/平方米·天。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不再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2.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标准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21〕17号)规定,山东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主次干路沥青路面500元/m2,条(料)石路面450元/m2,水泥混凝土450元/m2,彩色方砖215 元/m2,人行步道方砖200元/m2,砂土路面90元/m2 。

  十五、结果名称

  《关于 XXX 项目的批复》

  十六、结果样本

  十七、快递物流

  支持快递物流

  十八、咨询电话

  0543-5331612

  十九、监督投诉电话

  0543-5331613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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