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委编办“五个办法”优化镇街派驻机构人员管理

2024-11-27 16:07:5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记者 王君彩 通讯员 李梦雪 滨州报道

  为推动部门多头管理向镇(街道)综合治理转变,持续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等难题,惠民县委编办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从编制管理、人事任免、年度考核、职级等级、职称评定等五个方面入手,强化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的统一调度、统筹管理,提升派驻机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在编制管理方面,制定《惠民县加强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办法》,从管理范围、编制核定、选派原则等方面予以规范,明确派驻人员实际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需同步调整派驻人员编制所在单位,出具人员编制证明,作为参加职称评定、绩效考核、领取津贴补贴等的必要前置条件。

  在人事任免方面,制定《惠民县加强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事任免及选拔任用征询办法》,重点对派驻机构人员人事任免及选拔任用流程进行细化,明确主管部门在作出人事任免和选拔任用前,要书面征求所在镇(街道)的意见,对未征求意见的,一律不予任命。

  在年度考核方面,制定《惠民县加强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考核等次确定办法》,理顺条块关系、加强条块对接,明晰考核评价方式,赋予镇(街道)考核权,由镇(街道)研究确定派驻人员考核等次。

  在职级等级方面,制定《惠民县加强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职级和等级晋升办法》,按照派驻公务员数量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干部数量的一定比例单独核定职级和等级职数,不占镇(街道)和主管部门职级(等级)数量,由全县统筹解决。同时,对派驻人员晋升实行“双推荐”制度。

  在职称评定方面,制定《惠民县加强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职称评定办法》,对参加竞聘上岗的工作人员基本条件进行明确,派驻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聘任,应先听取镇(街道)意见,职称评审和聘任原则上优先推荐派驻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初审编辑:郭九涛

责任编辑: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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