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手打击网上非法售药
2013-08-21 13:43:00 作者: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要评论
[提要]“今年,国家食药总局将启动《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工作,专设章节增加监管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内容。业内人士指出,我国互联网药品交易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假药信息混乱与我国互联网药品监管法律滞后、产业政策不明晰等有关。
“今年,国家食药总局将启动《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工作,专设章节增加监管互联网药品交易的内容。”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吴浈20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20日,国家食药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视频会议,提出用五个月时间,重点打击肿瘤、性功能障碍、糖尿病、高血压等病症的治疗药品,以互联网搜索引擎为重点监测对象排查非法假药信息。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互联网药品交易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假药信息混乱与我国互联网药品监管法律滞后、产业政策不明晰等有关。
目前,网上购药的法律法规,一直沿用2004年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2005年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十多年前的法律,早就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了。”北京药监部门相关人员指出,现行法规对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滞后,对网上销售假药的处罚太轻了。
“我反对隐形眼镜在网络销售。”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邵翔说,实体店销售隐形眼镜有专业医生指导、进行调试,可是网上销售做不到这一切,还埋下了不良反应的隐患。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食药总局并未将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纳入互联网销售的监管视野中,可医疗器械其实已占据网络销售的半壁江山。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及含特殊药品服务制剂等高风险品种,应排除在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范畴之外。”北京市药监部门相关人员指出。
记者从20日视频会议上了解到,食药监管部门将会同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相关部门研究修订《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办法》,制定网上售药规范,按照现实与虚拟一致原则,合理设置网上售药的管理标准和适用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美国有1000余家网上药店,2007年的市场交易额就达到1700亿美元以上;而我国去年互联网药品交易规模才超过16亿元。这是由于对网上售药这一新业态发展思路不明晰造成的。
“互联网好比是一个阵地,如果真药不去占领,假药全就上来了。”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尹力在20日视频会议上指出,应该鼓励正规网上药店发展,互联网药品交易市场份额肯定还会持续、快速增长。
但《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各地药监部门了解到,很多人都不赞成网上买药。“药品是特殊商品,不是按照网上提供的说明就可以用。特别是不要买那些特殊疾病所谓的药,比如降压、降糖、抗癌的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药品监管部门对网上购药一直是告诉公众持谨慎的态度。”
目前国内正规网上药店面临最大的监管难题是互联网交易无区域性与药监部门行政监管地域性之间的矛盾。
北京药监部门相关人员举例说,北京一家网上药店的药品卖到了河北消费者手中,河北消费者发现药品有问题,如何解决?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河北消费者可以向发生地的河北省药监部门或监管地北京市药监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如果消费者向河北省药监部门投诉,河北省药监部门接收投诉后要向北京市药监部门进行核查,一来一回监管成本将加大;如果消费者自行向北京市药监部门进行投诉,消费者自行承担较大的经济成本。“这种两地之间一来一回浪费了时间不说,公众用药安全权益也不能得到及时救济。”
“美国药房法对网上药店跨州经营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比如必须在经营地备案。我国这方面没有要求,这带来了新的监管难题。”他说。
上海食药局相关人员指出,监管部门应当重新审视对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监管模式,调整监管指导思想,一方面严厉打击网上药品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让更多合法企业开展互联网药品经营,形成药品电子商务的品牌效应,确保民众可以从互联网的正规渠道便捷地购买到合法、安全的药品。
责任编辑: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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