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调控房地产六条措施(简称“国六条)出台后,立即引起了业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热烈积极的反响。人们普遍认为这六条措施对于解决房地产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是一剂良药,对于这一重要支柱产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推进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措施刚刚发布,人们还来不及消化,媒体上各方人士对其解读更是各种各样,这不禁令人产生一种隐忧:别把“国六条的好经念歪了。
把好经念歪并不是什么新鲜事。长期以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早已司空见惯。就房地产调控来说,从去年5月“国八条至今已有一年时间,为什么还不见明显成效呢?是因为中央政策不合理不适当吗?政策制订固然存在一些偏差,但今天这种局面很大程度上是诸多利益群体博弈的结果。现实的情况是,不论是消费者还是开发商,甚至还包括一些地方政府,都会自然而然地从自身利益出发解读政策,并且极力影响政策的实施,从而造成各方对政策的误读。
那么本轮调控的焦点或核心究竟是什么?经济学家徐滇庆教授认为,政府运用信贷税收等工具调节规范市场,重点是运用好土地政策解决分配机制问题。对此,我深表赞同。我在以前的文章中曾经提到:政策的指向不是市场冷热问题,也不是投资规模问题,而是利益分配机制问题。纵观“国六条,不难发现,六大调控措施的第一条是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第五条再次强调加快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并特别提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由此可见,“国六条的政策导向是明显的,中央政府试图通过调控市场,向低收入弱势群体倾斜,并力图建立更加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从而建立较为完善的房地产市场机制,促进这一新型支柱产业健康发展。在此意义上,“国六条和“国八条相比无疑进了一大步,从控制需求转向引导消费,变“堵为“疏,从控制投资规模转向调整结构,变干预为机制。这表明新一届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和理念越来越趋理性和成熟。
“国六条致力于房地产分配制度建设无疑是一部好经,它符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精神,也符合中国人自古以来“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它适合我国现阶段房地产市场的实际特点,也合乎国际通行做法。当然,要把这本好经念好不走样,就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更要在实施过程中摒弃狭隘的观念,从建立完善的房地产市场机制全局出发,贯彻好落实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