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邮箱

用户名: 密 码:
 

设为首页

新闻热线:0543-3162058

投稿邮箱:bzdzw@163.com

您的位置: 房产新闻

站内搜索:
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 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保有税
2010-04-13 11:17:00

   本报讯 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有消息称,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该项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负责,目前基本方案已定。

  早在近一个月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在两会后赴沪,调研如何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四项措施,讨论重点之一是在上海实际征收物业税的可行性。当时,专家透露,因物业税准备工作涉及房籍信息、评估、政策制定等多个领域,其征收难度大,时间点也不会太早。

  7日,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专家向记者透露,目前上海制订的方案是征收住房保有税,也是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其所起到的市场调节作用与物业税相同。但因物业税作为基本税种需要立法等多项工作的配合,又受制于目前房屋和土地分离的物权矛盾,才选择了房产保有税这种方式。

  在征收办法上,专家分析,上海的住房保有税可能对存量房和增量房一并征收,但会从购房套数、户型大小等方面来区别自住需求与投资需求,其中自住需求可免交保有税。

  (据《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杜秀云
上一篇:
下一篇:
滨州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滨州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滨州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滨州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滨州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滨州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滨州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滨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五百网友同植千棵爱心树 绿化防浪两不误(图)
· 滨州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隆重开幕(图)
· 滨州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隆重开幕 (图)
· 张光峰:招商千亿 滨州“蓝黄”再出大手笔
· 首届日照美好人物评选颁奖 10人获奖15人获...
· "党旗漫卷中国红"日照开展 千幅图见证中...
滨城河务局:“...
绿都·华庭携手...
穿红袜子,“踩...
滨州农民赵立波...
同植爱心树 相...
百日会战结硕果 ...
惠民交警积极参...
惠民收费站志愿...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9 binzhou.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网滨州站主办 email:bzdzw@163.com
经营许可证:鲁B2-2003007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