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申请人最近的街道办都不能发挥作用,离申请人较远的其他部门能否把好关也让人不放心。即使部门联动审核财产、进行二次公示,能否揪出骗房者也是未知数。
□冯海宁
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家庭公示期正式结束,在为期15天的公示过程中,出现了“三大怪”现象:一怪:299户申请者来自政府机构;二怪:不少申请者住在豪宅区;三怪:外地驻深办主任也能申请保障房。据悉,在接到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后,部分申请人已经自动退出申请(据4月12日《广州日报》)。针对媒体报道,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回应称,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通报,并予以依法严肃处理,而严重失职、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相关责任人也会被追究责任。(据新华社4月12日电)
有关部门能够回应舆论质疑,当然值得肯定。但我以为,按照这样的监管力度,很难保证保障房公平合理分配。即便部分申请人主动退出,依然不排除保障房被骗的可能。因此,深圳有关方面不但要重新筛查这批申请人,更有必要完善保障房申请程序,把好每个监督关口,以防保障房落入“虎口”。
面对299户申请者来自政府机构的质疑,有关部门回应称,都是临时工和合同工。即使真的都是临时工和合同工,显然,政府部门的临时工也要比没有背景的普通百姓“牛”很多,背靠权力部门当然有机会优先获得保障房。
面对不少申请者住在豪宅区的质疑,有街道办回应称,作为基层单位,根本无法去银行调查申请人财产、去国土部门调查房产,“我们只能依赖申请人的诚信”。显然,这一道关口形同虚设。既然有人想骗保障房,我想这样的人是不太重视个人诚信的。
外地驻深办主任也能申请保障房,这事听了更离谱。
在我看来,深圳保障房“三大怪”现象,折射出我们的保障住房在分配环节还存在不少需要警惕的地方:首先,所谓的“层层把关”,真实的监督效果很可疑。街道办作为一道关口依赖于申请人的诚信,这个关口有等于无。与申请人最近的街道办都不能发挥作用,离申请人较远的其他部门能否把好关也让人不放心。即使部门联动审核财产、进行二次公示,能否揪出骗房者也是未知数。
其次,保障房申请人的地位实际不平等。从政府部门的回应来看,来自政府机构的申请者都是临时工和合同工,但“临时工”是打问号的。既然保障房是稀缺资源,申请人之间就存在一定竞争,我以为由于临时工背靠各个权力部门,竞争的起点就不公平,政府机构临时工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不排除某些权力部门为自己的临时工获得住房而在背后使了劲。
再者,保障房申请环节有腐败的影子。驻深办主任能通过保障房申请,我以为,有关部门应该介入调查,看看究竟是因为把关环节粗心大意,还是存在权钱交易。据我观察,保障房分配不公,原因十之八九与腐败有关,武汉“六连号”等丑闻可以证明这一点。
我以为,要维护保障房分配公平,不仅在于守好每一个把关环节,还在于严惩骗房者以“杀一儆百”。据报道,包括驻深办主任在内的部分申请人已经自动退出申请。他们这次选择退出是因为露了马脚,不排除下一次还会再来。因此,期待有关部门将“追究责任”进行到底,把这些自动退出的申请人列入骗房者“黑名单”,永久取消他们的保障房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