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日讯 我省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列出时间表,根据省经信委、住建厅、财政厅、质监局、工商局、省政府节能办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应用普及率由目前城市占20%提高到40%以上,农村由目前不到5%提高到10%以上。
据了解,我省属于太阳能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全省近三分之二的地区年日照小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年太阳辐射总量大于每平方米5000兆焦。我省已成为全国太阳能光热利用的大省,涌现出皇明、力诺、桑乐等一批太阳能光热产品知名企业和品牌。
但我省太阳能光热系统普及率不高、太阳能热利用水平较低,目前城市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仅为20%,农村还不到5%。
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在大力推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推广太阳能光伏应用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上,用三年左右时间,使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应用普及率由目前城市占20%提高到40%以上,农村由目前不到5%提高到10%以上。
对城镇新建建筑,按照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的原则,从规划、设计、建造、验收等各个环节,将太阳能光热系统作为建筑的组成部分,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建筑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对医院、学校、宾馆、洗浴场所等公共建筑中热水消耗大户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
同时,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鼓励12层以上高层住宅建筑逐步采用太阳能光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