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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长质量奖改为两年一评 质量强市

2013-05-26 23:16:00    作者:刘云惠 张玉芳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市长;质量奖;两年一评;质量强市
[提要]5月24日,滨州市质监局召开质量强市新闻媒体推进会,会议着重强调《滨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宣传落实,《办法》中有了新的改变,其中,评选周期由以前每年评选一次改为两年评选一次。

  大众网滨州5月26日讯实习记者  刘云惠 张玉芳5月24日,滨州市质监局召开质量强市新闻媒体推进会,会议着重强调《滨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宣传落实,《办法》中有了新的改变,其中,评选周期由以前每年评选一次改为两年评选一次。 

  会议指出,滨州市政府出台了《滨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及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将“质量兴市”工作改为“质量强市”。 

  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今年已是滨州市举办市长质量奖第三届。这项活动旨在通过典型引路,树立标杆,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中小企业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 

  据了解,《滨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5月3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于宣传贯彻执行中。该次修订《滨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有着许多突破性的重大改变。评选周期由以前每年评选一次改为两年评选一次。质量的内涵发生变化,由以前以产品行业为主拓展为服务行业和工程领域行业,评选范围不包括企业规模的大小。评选数量也发生改变,获市长质量奖的组织每次不超过5人,个人每次不超过3人,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空缺。并且,已经获奖的组织,在获奖后两年内,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产品经国家级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判定为不合格的;因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索赔的;出现严重经营性亏损的,将被撤销奖项,5年内将不得参加市长质量奖的评审等。 

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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