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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80岁以上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统一纳入新农保系统

2013-03-27 18:22:00    作者:王君彩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老龄;补贴;社保系统
[提要]近日,滨州市老龄办、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滨州市高龄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将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统一纳入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及信息系统,借助全市5000多个村布放的电话POS机和农金通、商易通等终端,7万余名80岁以上老年人将实现足不出村就能领取到高龄补贴。

 

    大众网滨州327日讯(记者 王君彩 通讯员 刘迎辉)近日,滨州市老龄办、滨州市财政局、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滨州市高龄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将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统一纳入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及信息系统,借助全市5000多个村布放的电话POS机和农金通、商易通等终端,7万余名80岁以上老年人将实现足不出村就能领取到高龄补贴。

2013年起,我市实行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为了能让老年人及时、方便、快捷地领取到补贴,市老龄、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调研、科学论证,联合下发该通知。今后县区老龄部门做为高龄补贴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关,县区人社部门为高龄补贴的发放机关,纳入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及信息系统。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各县(区)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当地已经出台的老年人优待政策。8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县(区)财政筹集并拨付专户发放。909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市级财政承担每人每月10元,其余由县(区)财政筹集并拨付专户发放。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健全完善管理及信息系统,及时办理高龄补贴核发手续,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数据档案、统计报表及基金管理等制度,及时向老龄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和数据。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程序及时将高龄补贴资金拨付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专户,并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位老人高龄补贴金能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此项举措改变了过去高龄补贴发放依靠县、乡、村各级老龄部门人工发放的方式,解决了发放手续繁琐、老人领取补贴不及时等问题,极大地方便了老年人。目前,各县区具体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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