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2018-11-16 19:1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苏建军

  大众网滨州11月16日讯记者 苏建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摸清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底数,近日,阳信县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公告。具体公告如下:

  一、信息采集目的

  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信息采集范围

  (一) 采集对象。主要是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12类相关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

  5.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6.复员军人;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上述采集对象既包括已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也包括未享受抚恤优待待遇的对象;采集工作既要丰富完善已有对象信息又要调查核实新增对象信息,力争做到全覆盖。

  (二)采集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具体内容以信息采集工作软件填报表或纸质填报表为准。

  三、信息采集方法

  (一)采集方式。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各镇(街道)为基本采集单位,由县政府统筹负责,民政、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组织、人武、公安、国土、房管、统计、信访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镇(街道)、村(居)全面参与落实。各镇(街道)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采集。

  (二)采集地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各镇(街道)信息采集地点如下:

  信城办采集地点:信城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电话:8223158

  金阳办采集地点:金阳民政所                       电话:8268656

  商店镇采集地点:商店镇民政所                    电话:8711181

  河流镇采集地点:河流为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   电话:8699600

  翟王镇采集地点:翟王镇民政所                     电话:15726285965

  温店镇采集地点:镇政府一楼东大厅              电话:8195216

  流坡坞镇采集地点:流坡坞镇民政所              电话:8521339

  劳店镇采集地点: 劳店镇民政所                   电话:8321137

  水落坡镇采集地点:水落坡民政所                 电话:8421800

  洋湖乡采集地点:洋湖乡民政所                   电话:15726295188

  四、申报材料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体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自2018年10月20日起开始,至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此次信息采集标准时点截至2018年10月1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

  

  

初审编辑:王亚明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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