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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首批行政复议案件网上“晾晒” 施行公开制度

2014-06-30 18:27:00    作者:卢志强 张一鸣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晾晒;公开;行政复议;网上
[提要]经过征求有关当事人意见后,7月1日,滨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批22起案件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中国·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滨州市政府法制网公开,这标志着滨州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正式施行。

  大众网滨州6月30日讯记者 卢志强 通讯员 张一鸣)经过征求有关当事人意见后,7月1日,滨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批22起案件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中国·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滨州市政府法制网公开,这标志着滨州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正式施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办法》规定,滨州市政府法制机构遵循合法、及时、便民、规范的原则,全面、及时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和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以及可能影响社会公共利益以外的,在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一律予以网上公开,社会公众可以登陆“中国·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滨州市政府法制网自由查询。

  行政复议决定书在公开前要履行严格的告知、审查程序,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三人有关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案件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如当事人认为有不应予以公开的情形,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理由,行政复议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不予公开的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

  本次公开的决定书都是市政府在2014年上半年审结的复议案件,经过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才确定予以公开。包括质量投诉处理7件、治安管理6件、交警处罚6件、信息公开1件、工伤认定1件、强制拆除决定1件。其中维持5件,驳回复议申请8件,撤销7件,责令履行职责2件。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改变了原先“关门办案”和少数人知悉案件情况的现状,使得办案结果不仅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和检验,更是直接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和检验,使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暴露在了“阳光下”,极大提升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网上展示个案审查过程及结果,可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行政复议案件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的规则,方便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滨州市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实现了全市范围内行政复议权的相对集中,加强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引入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方式,并创新了案件公开审理方式。此次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是该市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方面的又一有益探索和重大突破。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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