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生贼意入户盗窃 心虚返价值3千余元赃物
2014-06-25 18:37: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因喝酒产生偷东西的想法,到手后见被害人感觉心虚又将赃物返还。近日,邹平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但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刘某某。
大众网滨州6月25日讯(记者 纪学敏 通讯员 范换领)因喝酒产生偷东西的想法,到手后见被害人感觉心虚又将赃物返还。近日,邹平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但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刘某某。
刘某某平时没事就喝酒,哪知酒后竟惹上了牢狱之灾。2014年5月25日晚上,刘某某又在邹平县见埠村的租房里喝酒,喝了两杯酒后就想偷点东西卖钱。他便从窗户进入与其在一个大院租房的一户人家,进去后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女士提包(包内有金戒指等物品)和100元现金,涉案价值3700元。不久被害人刘某从外面回来,刘某某见到刘某感到心里不自在便将赃物返给了被害人。被害人问是否是他作案时刘某某竟编瞎话,被害人一气之下报警。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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