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先:让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
2014-05-09 08:18:00 作者:罗军 来源:滨州日报 我要评论
[提要]4月23日,国家信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并从5月1日起实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分级受理来访事项,即由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受理办理来访事项。
张兴先接受记者采访。
4月23日,国家信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并从5月1日起实施。《办法》就来访事项由哪一级受理办理,哪些该受理哪些不受理,受理后怎么办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该《办法》,记者采访了市信访局副局长张兴先。
《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
记者:首先请您谈谈国家信访局出台这个《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张兴先:国家信访局出台这个《办法》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使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在基层属地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记者:那《办法》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张兴先:《办法》全文共17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分级受理来访事项,即由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本级和上一级机关受理办理来访事项。二是要求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及其他行政机关依法按程序规范受理办理来访事项,向群众出具相关文书等。三是强调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对不按要求登记录入、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来访事项、不执行来访事项处理意见等,要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视情通报和启动责任追究。四是明确相关配套要求,包括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引导、制定配套措施、明确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等。
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将不予受理
记者:《办法》对分级受理是如何规定的?
张兴先:分级受理来访事项是《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办法》就来访事项由哪一级受理办理,哪些该受理哪些不受理,受理后怎么办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二是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三是在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中,首先收到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
这里面所说的本级机关,是对来访事项有直接管辖权的机关。如果本级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上一级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6种来访事项将不再受理
记者:《办法》规定了哪些不受理的情况?
张兴先:《办法》规定了有关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6种情况:对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的来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来访事项;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再次走访的来访事项;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但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来访事项;已经复核终结的来访事项。
有权处理机关从来访事项各个环节,均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来访群众出具书面文书、履行签收手续
记者:《办法》是如何强化有权处理机关责任的?
张兴先:《办法》把压实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作为重点。一是用严格的工作程序来约束。《办法》要求有权处理机关从来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直至送达的各个环节,均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来访群众出具书面文书、履行签收手续,让群众来当“监督员”和“裁判员”。二是用有力的督查督办来保障。《办法》强调,县级以上信访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和下级有关行政机关受理、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对于不按要求登记录入、应受理而未受理、未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受理办理来访事项、不执行来访事项处理意见,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按照《信访条例》第36条的规定提出改进建议,并视情通报;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信访条例》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三是用信访责任制落实推动工作落实。2013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化解信访问题中的职责,进一步压实了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责任。
积极协调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真正把群众吸附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记者:下一步,我市将如何贯彻落实这个《办法》?
张兴先:这个《办法》今年4月份出台,并于5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我市将做好以下工作:迅速开展集中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走访,自觉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积极协调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要真正深入基层一线,访民情、听民声、化民怨,积极协调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真正把群众吸附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约谈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实行重点管理,约谈党政领导,对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单位,将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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