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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1714个单位拟命名为“平安单位”

2014-05-05 08:20:00    作者:王胜璘 田野   来源:滨州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平安医院 平安社区 单位称号 平安创建实施办法 属地管理
[提要]滨州2013年度市级平安创建工作,已经通过主动申报、检查核实、会签审核程序,进入公示阶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平安创建严格规范程序,即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会签公示、命名授牌等环节逐步推进。

  本报滨州讯(通讯员 王胜璘 田野报道)滨州2013年度市级平安创建工作,已经通过主动申报、检查核实、会签审核程序,进入公示阶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为从更高起点、更宽领域、更多层次上推进平安创建,建立平安创建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全市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2013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平安滨州创建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标志着平安滨州创建进入了长效运行的规范化轨道。

  《平安创建实施办法》明确了创建类型,细化了创建标准,规范了创建程序,突出了创建应用,规定了创建一年一次。为了实现动态管理,还规定复核一年一次,对已命名但平安创建不扎实发生重大事件、事故或案件的,进行摘牌;发生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照规定给予一票否决。

  全市平安创建立足实际,确立了三大块十二项平安创建类型,覆盖了四级四行业四区域。四级即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四行业即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单位;四区域即平安边界,平安少数民族聚居区,平安油区,平安线路、交通。

  平安创建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原则,分类细化了标准。例如平安乡镇(街道)创建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帮教率、培训率和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率均需达到100%;平安医院创建,必须建立健全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机构;平安边界创建,必须建立与毗邻县区、乡镇(街道)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协调处理机制等等。

  平安创建突出了效果应用,实行“双挂钩”,即把创建成效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优罚劣挂钩,在有关部门征求综治意见回函中,提出意见建议;把创建成效与精神文明单位评定挂钩,对连续三年未申报或者连续两年申报评选不合格的,建议取消精神文明单位评选资格或撤销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平安创建严格规范程序,即按照自愿申报、择优推荐、会签公示、命名授牌等环节逐步推进。《平安创建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级平安创建先向各县区综治委申报,再由县区综治委向市综治委申报。同时市直主管责任部门按照行业(系统)做好宣传发动。申报完毕后,由市综治办和市直主管责任部门分别组织检查,确定拟命名的名单,并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根据《平安创建实施办法》的规定,市综治委从2014年1月开始第一次评选工作。截至2014年2月底,共有三大块十二项1875个单位进行了申报。按照《平安创建实施办法》要求,市综治委组织市民政局、民宗局、交通运输局、油区办、教育局、卫生局、经信委、国资委、服务业发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10个市直主管责任部门,利用10天时间,赴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核实,到公安派出所、信访、610等部门核实发案、信访、法轮功等情况,并到有关部门进行了会签审核,最后确定了拟命名的1714个单位名单。目前2013年度市级平安创建进入公示程序。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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