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 促其真正融入社会
2014-03-24 20:39:00 作者:纪学敏 姚林强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为了让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期满后能够真正融入社会,采取与矫正对象交朋友的方式,巩固矫正成果,并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大众网滨州3月24日讯(记者 纪学敏 通讯员 姚林强)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为了让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期满后能够真正融入社会,采取与矫正对象交朋友的方式,巩固矫正成果,并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17岁的石某某获刑前是一名在校学生,被宣告缓刑后因担心失学并害怕老师同学们看不起一直心事重重。该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学校联系,保住了石某某的学籍。并协调司法局在对其社区矫正时,档案单独编册,并在报道及思想汇报等环节为其保密,使他在学校中平稳度过了缓刑考验期。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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