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民黄河边捕获"神秘动物" 经鉴定为豪猪
2014-02-21 07:59:00 作者:王晓霜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提要]日前,滨州一市民在黄河岸边捕获了一只动物,后经林业专家鉴定为豪猪,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2月17日,这只豪猪被送到黄河岛湿地公园饲养,在此安家。
本报2月19日讯(通讯员 杜秀峰 记者 王晓霜) 日前,滨州一市民在黄河岸边捕获了一只动物,后经林业专家鉴定为豪猪,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2月17日,这只豪猪被送到黄河岛湿地公园饲养,在此安家。
年前,渔民张先生像往年一样在黄河北岸大桥下面捕鱼时,发现河上漂着一只动物,“刚开始我以为是一只火鸡,过去一看,这是个什么东西啊,见都没见过。”根据张先生的描述,他发现的这个动物跟小狗差不多大,头部像老鼠,身上长着刺,最长的有十多厘米。“我赶紧叫上跟我一起打渔的朋友拿了个棍子来,在水里追了很长时间才把它弄上岸来。”张先生说,这是个能在水里漂着也能在陆地上行走的动物,随后他跟朋友们找了根绳子绑住了它。
“之前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动物,我父亲打了一辈子渔也没见到过。这小东西脾气可大了,一摸它,浑身的刺儿都立起来了。”因为不知道这是什么动物,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张先生联系到了滨州市林业局。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来到黄河岸边,经过查看外形、翻阅资料之后,确定这是一只豪猪。
“豪猪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主要生活在长江以南地区。之前滨州从来没见过,有可能是在运输过程中逃跑的,也可能是有人当宠物遗留的,具体情况很难说。”森保站站长曾现春说。
随后,林业局森保站工作人员将这只豪猪带回林业局。因为滨州没有专门的救助机构,就把它暂时寄养在一个车库里。2月17日,市林业局把这只豪猪送到了滨州市黄河岛国家湿地公园。“豪猪属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必须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饲养,黄河岛生态环境良好,把它放到哪里饲养比较放心。黄河岛国家湿地公园也提前安排给它搭建了新屋,并派专人饲养管理。”曾现春说。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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