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统筹区域失业再就业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需转移
2014-01-16 07:33:00 作者: 来源:滨州日报 我要评论
[提要]最近,有不少市民反映,跨统筹区域失业再就业后,不清楚异地(跨省和省内跨市)社会保险关系该如何转移接续,以及离职失业与再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关系中断的该如何补缴和续缴。
滨州日报讯 最近,有不少市民反映,跨统筹区域失业再就业后,不清楚异地(跨省和省内跨市)社会保险关系该如何转移接续,以及离职失业与再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关系中断的该如何补缴和续缴。对此,记者采访了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五险”中需要转移的是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而工伤、生育保险一般不需要转移
记者:不少人在外省、市离职后,因工作调动从外地转入滨州,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手续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工作人员:对于参保人员跨省以及省内跨市流动就业的,第一,先到原就业参保地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第二,参保人员在我市就业按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递交参保缴费凭证。对于符合转移条件的,经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之后,即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比如,你在淄博市辞职后,来到滨州工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社会保险中需要转移的是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而工伤、生育保险一般不需要转移,只是生育保险规定:连续缴费满一年才能正常享受待遇。
作为个人,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需要做的仅是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去淄博市开一个“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分别开具),这个“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也可找人代办,但是必须持本人的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若女职工在新参保地缴费不满一年,需回原参保地开具生育保险缴费证明,两地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可在新参保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主要是依据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累计缴费年限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计算,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于因关系转移形成的欠费,要按时补缴。医疗保险关系若有中断,则会影响参保人员发生住院时结算手续的办理。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市民如到异地工作,建议最好不要放弃续缴费用
记者:有人因离职造成社会保险中间有断缴,如何补缴和续缴?
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中断缴费的,可持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卡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按个体缴费补齐养老、医疗保险费,然后再到新单位办理增员手续,继续缴费即可。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个体一般不存在补费问题。
记者:许多人反映自己已经交过半年或一年的“五险”费用,到异地工作后,因为怕办理手续麻烦而选择放弃社会保险转移和续缴。这样是否可以?
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对个人来说并不麻烦,只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一个“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再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接续即可,其他繁琐事宜都由转移双方经办机构办理。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按我市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或退职生活费,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退职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医保个人账户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须在退休时按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转入统筹基金,不计入个人账户。由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必须连续计算,因此,为了你将来的医疗保险权益可以更好地顺利享受,最好不要放弃。
责任编辑:刘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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