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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文盲加法盲”农民工 非法拘禁进牢房

2013-11-12 09:44:00    作者:李珊   来源:鲁中晨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非法拘禁 张某 马某 民警 农民工
[提要]齐鲁网滨州讯几名“文盲加法盲”农民工由于领不到工资,便对原先务工单位的招工人员进行非法拘禁,以达到索要工资的目的。经过大量工作,民警发现张某等人将马某非法拘禁在惠民县庆淄路附近,并已将马某打伤。

  晨报滨州讯 几名“文盲加法盲”农民工由于领不到工资,便对原先务工单位的招工人员进行非法拘禁,以达到索要工资的目的。2013年11月4日,惠民县公安局将涉嫌非法拘禁的张某等三人抓获。对此,三个人后悔不已,意识到自己不懂法,不知法,犯了法。

  据相关民警介绍,今年春节前,张某等人经章丘市的陈某介绍,到章丘市一工厂务工,工作结束后,双方因工资问题发生纠纷,工资多次索要未果。11月7日8:00许,章丘市该工厂的马某又来到惠民联系工人外出务工,得知消息的张某等人将马某连人带车一块扣留。惠民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组织巡逻排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小组展开侦破工作,组织警力搜索,力争尽快将马某解救出来。

  经过大量工作,民警发现张某等人将马某非法拘禁在惠民县庆淄路附近,并已将马某打伤。民警通过张某所在的村委会与嫌疑人家人联系,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组织警力在其家中布控。11月4日中午,在公安机关的强大威慑下,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迫于压力将受害人马某放回,民警随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三人抓获。

  经审查发现,11月3日,张某等人见马某来到惠民后,再次找马某讨要拖欠工资,但马某要求找介绍人陈某当面说清工资的事,张某等人强行将马某连人带车带至庆淄路等处,并将其控制在车内,还对马某进行了殴打。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据了解,张某等三人在接受民警询问时,对自己鲁莽和无知的行为非常后悔,表示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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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人身自由权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力,任何公民非经法定程序,人身自由权都不得被限制或剥夺。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一般情况下,对于非法拘禁情节显著轻微的,不宜认定为犯罪。如果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于做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一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二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三是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四是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五是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六是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相关部门调查发现,非法拘禁行为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为了追讨债务、索取赌资、干涉婚姻等等。在这中间我们必须要明白一个道理,不管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你有多少充分的理由,当你要去做某一件事的时候,你的行为都是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法律的红线是不能逾越的,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本来是受害者却变成了加害者,到最后自己反而要承担沉重的法律责任,岂不让人惋惜。

  记者 李珊 报道 通讯员 田晓剑

  

初审编辑:陈宏发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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