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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消防不良行为 滨州美信置业"中枪"

2013-07-05 15:05:00    作者:刘仕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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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近日,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了首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其中滨州美信置业、山东鲲鹏置业有限公司、滨城区万豪快捷酒店、沾化县政琦商务宾馆、阳信县信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山东宏雁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共6家单位被曝光。

  滨州大众网7月4日讯(记者 刘仕超)近日,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了首批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其中滨州美信置业、山东鲲鹏置业有限公司、滨城区万豪快捷酒店、沾化县政琦商务宾馆、阳信县信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山东宏雁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共6家单位被曝光。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名单共包含72家企业和3名个人,均相对具有代表性,违法事实从“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到“违法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等。

  滨州被“点名”的6家单位: 滨州美信置业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施工,被处罚五万并停工;山东鲲鹏置业有限公司由于未经消防设计备案,遭停止施工,并处以两千元的处罚;滨城区万豪快捷酒店违法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被处以一万元的罚款;沾化县政琦商务宾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处以五千元的罚款;阳信县信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未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被处以五千元罚款;山东宏雁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被处以五万元罚款。

  据悉,对于符合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认定范围的违法行为,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后,每月公开发布。初次公布期限为6个月至12个月不等。在此期间,单位或个人按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消除违法行为后,可申请缩短公布期间,但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期将延至期限的3倍。

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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