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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9 00:03:00 作者:纪学敏 陈帅 卢志强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滨州市发改委副主任、医改办主任、外援办主任商秀丽接受本网记者采访
滨州市发改委副主任、医改办主任、外援办主任商秀丽接受网友提问
大众网滨州5月28日讯(记者 纪学敏 陈帅 卢志强)今天上午,滨州市发改委副主任、医改办主任、外援办主任商秀丽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中国滨州”政府网和大众网滨州站进行了同步直播。商秀丽就网友关心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新农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做了回答。她表示,先看病后付费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全市10万多市民已享受到实惠。
2020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主持人] 近年来,国家对民生高度重视,并启动了新一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受到人民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由于医改工作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大家对此都非常关心,我想您是不是先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
[嘉宾 商秀丽] 好的。健康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我们国家从2009年4月开始启动实施新一轮医改,同年10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标志着全市医改工作正式启动。这次新医改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了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使人民群众尽快见到成效,还制定了“2009-2011年”三年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医改专项规划。通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的目的可以用四句话来概括:一是平时少得病,二是得病有保障,三是看病更方便,四是治病少花钱。
[主持人]请问一下,这三年多来,我市的医改工作主要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嘉宾 商秀丽]医改实施三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创新实干,扎实推进,各级政府已投入资金45亿元,五项医改任务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呈现出“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增活力”的良好局面。
一是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全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9%。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每人60元提高到今年的28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14万元和10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达到70%左右,其中无棣县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参保城乡居民卫生院住院全报销制度”。我市参合农民受益率从2008年的152%上升到2012年的424%。从今年起,全面启动了新农合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工作。三年多来资助五保户、低保家庭成员等困难人群参保67.5万人次,医疗救助支出1.2亿元。
二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层全覆盖。全市政府举办的77处乡镇卫生院、25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1360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实施机构药品价格平均下降37%,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平均下降24%和26%。同时,完成了86处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共涉及各类人员4485人,其中,3337人(包括原编外人员324人)实现竞争上岗,对1148名未聘人员进行分流和妥善安置,落实了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政策,建立了“双考核、双挂钩”的绩效分配制度,职工间月收入差距平均达到500元以上,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近三年共争取中央支持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3个,争取省以上无偿资金1.54亿元,已完成31个,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全市打造了15分钟就医圈。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了“千名医师下基层”、“乡村医生全员培训”等活动,全市81所医疗机构与59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长期对口帮扶关系,培训各类卫生人员3.6万人次,基层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逐年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实现城乡统一,今年达到了人均30元。连续三年圆满完成省下达的10项基本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目前,已签约家庭达到81.5万户,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2%,规范化管理了89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65岁以上老人、0-6岁儿童、孕产妇等6类特定人群,居民健康指标持续改善。
五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预约诊疗等便民惠民措施,全市已有10万多群众享受到“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带来的实惠。邹平县作为全国首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3家试点医院于去年的12月31日同时取消了药品加成,药价降幅达到25%,门诊、住院次均费用降幅分别为14%、11%。
我市医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王随莲副省长4次带队来滨州视察指导,对我市医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中获得优秀成绩,并在2012年全省医改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这三年多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广大百姓的期待还有一些差距,推进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让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多的医改红利。
今年起,20类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网友 畅想人生] 你好,前段时间家里老人因患急性心肌梗塞在市人民医院住的院,目前已经花了6万多块钱了。我家是农村的,经济条件不行,虽然老人入了新农合,到时候能报一些,但现在心里还是没底,不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的,能不能给多报些?
[嘉宾 商秀丽] 这位老人的例子很有代表性。生活中,患大病的人在比例上虽然不算多,但往往会给家庭带来极大困难,很容易导致因病返贫。对这个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启动了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工作,从今年1月1日起,先将急性心肌梗塞、肺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对于这20类重大疾病,首先进行新农合报销,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终末期肾病透析和血友病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封顶线为10万元。
新农合报销后, 大病保险再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继续进行补偿,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报销比例为17%,超出8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3%,年内累计最高限额20万元。截至4月底,人保财险公司已对我市符合条件患者进行大病保险理赔2700多人次,大病保险赔付400多万元。
在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补偿的基础上,对于贫困患者,比如五保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等,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应该说,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多重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将会越来越轻。具体到这位老人患者,从网友介绍的情况看,应该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条件,出院时可以获得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的报销费用,若符合条件,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最后,祝老人早日康复,身体健康!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因病施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网友 我心飞翔]商主任你好,我儿子在亚光纺织厂工作,入的是职工医保,长牛皮癣好几年了,从去年开始越来越严重,听人说北京中医医院治得挺好,这段时间打算让他去治疗去,不知道回来后能给报销吗?
[嘉宾 商秀丽]这位网友你好,根椐国家五部委《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因病施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但非疾病治疗的美容整形手术等,则不纳入报销范围。具体到你儿子,应先到滨城区医保处办理转院手续,由其认定是否纳入报销范围。若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等出院后,带着以下材料到滨城区医保处报销结算:社保卡、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转诊审批表等。
新农合办理时间为11-12月,晚办不需要补交费用
[网友 美丽滨州]你好,我是咱滨州的农民,以前一家人一直在天津打工,今年春节后,我在滨州找到活干了,全家对现在的生活比较满意。我看到现在新农合给报的越来越多了,而且自己年纪也大了,现在入新农合还行吗?以前从没交过费,还需要补交钱吗?
[嘉宾 商秀丽]您打算参加新农合的这个决定非常正确。现在我市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而且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今年的280元,新农合住院报销封顶线达到10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70%左右,20类重大疾病还能再享受到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通过这些措施,参合农民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深受群众欢迎。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每年度的新农合个人缴费筹资工作,一般由县(区)政府统一安排在上年度的11-12月份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缴纳个人缴费资金,由镇财政一次性代收转入新农合财政专户,逾期不予办理。现在已经超过了政府规定的2013年新农合缴费时间,所以不能参加今年的新农合了。您可以在今年11月份左右,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统一要求下缴纳个人费用,参加2014年度新农合。新农合晚办不需要补交以前的个人参合费用。
医学院校大学生到卫生院工作是一条很好的就业、成才渠道
[网友 中国好声音] 您好。我是滨州医学院的一名学生,今年7月份就要毕业了,现在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大医院不好进,我和周围的同学也有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想法,但因为我们对卫生院不是很了解,所以存在着许多顾虑,比如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发展前景等等,希望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嘉宾 商秀丽] 好的。当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广泛关注,但同时基层单位招大学生难的问题也很突出,这里面涉及政策、观念、待遇、生活环境、发展前途等诸多问题,是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比较复杂。具体到这位同学提到的这个话题,我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医学院校大学生,到卫生院工作是一条很好的就业、成才渠道。因为,经过三年多的医改,滨州乡镇卫生院各方面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可以成为优秀人才发挥聪明才干、干事创业的良好平台。一是当前乡镇卫生院的硬件设施焕然一新。针对前些年部分卫生院破旧不堪、人心涣散的困境,三年多来,中央财政共投入1300多亿元,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我市争取到了73个项目,总投资4.11亿元,已完成31个。同时,通过对口帮扶、培训等方式加强了卫生人才队伍“软件”建设,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明显提高。而且这种投入还在继续加大。二是目前基层机构正规院校大学生的数量相对较少,乡镇卫生院求贤若渴,对人才高度重视,因此大学毕业生在卫生院有更多锻炼和施展才华的机会,比较容易成才。三是工资待遇条件不错。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拉平或略高,主要由财政承担,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而且,国家对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在已经出台多项政策的基础上,仍在不断创新激励政策和方式,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比如建立基层人才继续教育或培训的长效机制,推进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等等。作为一名从事医改工作的人员,我本人特别希望能够看到有更多的优秀人才愿意到基层工作,乐意在基层工作,自己的理想和价值在基层得到实现。
新版目录规定村卫生室药品种类达到520种
[网友 泰山我是玩命]我是咱滨城区的,现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药物确实比前几年便宜了,可有些常用药,我们买不到,或者有时候缺货,希望在这方面能改进改进。
[嘉宾 商秀丽]这位网友反映的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事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这次新医改创新、务实的重要体现。自2010年3月15日邹平县先行试点以来,用了两年时间,我市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实施机构的基本药物通过省药品采购中心统一采购、配送,按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药价平均下降了37%。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刚实施阶段确实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些群众常用的药品不在目录之列,部分挂网的基本药物一度出现缺货或配送不及时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实施的效果。对此,国家、省、市高度关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2月10日出台了《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文件专门就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供应配送、品种调整、规范使用、质量监管等进行了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二是原卫生部于今年3月15日公布了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版目录药品种类达到520种,涉及剂型850余个、规格1400余个。相对于前一版(2009年版)基本药物目录的307种,增加了品种数量,优化了目录结构,增加了特殊人群适宜品种和剂型,能够更好地保证基层医疗机构和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三是加强了对基药中标企业和配送企业的监管。省里已向配送到位率低、基层反映较强烈的部分中标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了相应处理,甚至清退了一批企业。市里也通过开展基层医改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大检查、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暗访等活动,来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相信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不断完善,其“费用节省、用药合理、安全有效、方便可及”的实惠和好处也会日益得到体现。
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政策障碍
[网友 老板来壶茶]我是民营医院的一名副院长,也从广播、电视上听到要鼓励社会资本办医,要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政策障碍,这些都涉及民营医院的切身利益,我们对这方面很感兴趣,能不能给系统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政策。
[嘉宾 商秀丽]好的,您提到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我们国家实际上从1989年就开始了境外资本办医的尝试,1994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了社会资本办医条件,之后的历次改革都出台了一些支持措施。去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2〕51号),制定了很多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我们市里的目标是,到2015年,力争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在放宽准入范围方面,《意见》指出: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类社会资本举办具有慈善性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中医、康复、护理、老年病等特色专科、特需医疗服务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允许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要求简化并规范审批程序。
《意见》为社会资本办医创造了良好执业环境。允许非公立医疗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各级政府应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规模化、特色化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如,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对其提供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收费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国家及我省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收费优惠政策,免征登记类、管理类证照费和工本费。非公立医疗机构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应将其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
《意见》还就统一准入条件、畅通信息渠道、规范变更退出机制、支持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人员合理流动、引导规范执业、维护合法权益等作了详细规定。应该说,通过政策支持,能够有力地促进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结构合理、运行规范、竞争有序、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先看病后付费改革是一个渐进过程
[网友 一品堂茶楼]您好,我听说咱市的医院实行了先看病后付费,可我4月份到市人民医院看病,怎么就不行,这是怎么回事?
[嘉宾 商秀丽]这位网友您好。您说的是“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服务模式,该服务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群众以及其他需要紧急救治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并将其医保证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交医院保管,不再交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结算时仅向医院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摆脱了以前要看病先筹集住院押金的烦恼,在方便患者看病的同时,也减轻了病人负担。
这项工作从去年3月份开始试点,6月份在全市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开,到现在全市已有10万多群众享受到该服务模式带来的实惠。市里鼓励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参与,由于三级医院和民营医院在配套政策制定等方面还不具备条件,所以现在还没有在像市人民医院这类的三级医院中硬性推开。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希望您能谅解,谢谢您的参与!
[网友 严肃活泼]我是一名中医,在行医中体会到,中药制剂是中医专家多年临床经验的结晶,大多是有着几十年临床经验积累的验方和名老中医几代留传下来的秘方,疗效很好。我建议将滨州市医院院内的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药品目录报销范围,更好地发挥中药制剂“简、便、廉、效”优势,为全市人民健康服务。
[嘉宾 商秀丽]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中医药事业取得了积极成就。中草药在我市医疗保险启动之初就已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作为甲类药纳入报销范围,其中几千种中成药制剂也已按照省里下发的药品目录纳入报销范围。至于其他中药自制制剂是否应纳入报销范围需要严格的审批程序:中药制剂首先应取得药监、物价部门的批文,还需要经过专家论证其疗效,逐级审核后由省人社厅(负责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或省卫生厅(负责新农合)审批。市级有关部门无权擅自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城镇居民后期想参保,需先补交拖欠医疗保险费
[网友 黄金左脚]我是滨城区彭李街道办事处的居民,以前觉得自己身体挺好,也就没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在我想入,可办事机构却让我补交以前的费用,我想问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嘉宾 商秀丽] 这位网友是滨城区彭李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应该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政策规定:1.城镇居民应按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医疗保险年度,每年第四季度为下一医疗保险年度申报缴费期。2.城镇居民应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登记参保,连续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申报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符合参保条件未按规定参保,或参保后中断缴费的,以后参保或续保时须补缴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或中断缴费期间拖欠的医疗保险费。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这位网友若想再参保,需要到滨城区医保处补缴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拖欠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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