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17家涉氨食品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
2015-01-28 16:07:00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提要]1月28日,博兴县在湖滨镇政府六楼会议室开展涉氨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博兴县安监局局长王建永、副局长李东宝、滨州市培训中心讲师刘丕尧、滨州市特种设备管理专家于亮、17家涉氨食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参加了此次培训。
博兴涉氨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会议
大众网滨州1月28日讯(记者 贾矿中 于淋凡)1月28日,博兴县在湖滨镇政府六楼会议室开展涉氨食品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博兴县安监局局长王建永、副局长李东宝、滨州市培训中心讲师刘丕尧、滨州市特种设备管理专家于亮、17家涉氨食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参加了此次培训。
液氨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化学品,一旦泄露,可能导致火灾、爆炸、冻伤事故,造成重大人员和财产损失。博兴县安监局高度重视涉氨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局长王建永在培训期间,着重讲解了涉氨企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巨大危害,告诫相关企业要提高认识,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提升博兴涉氨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莫以身试法,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将加强与质监、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整改不力的单位,实行“零容忍”和“严执法”。
培训中,滨州市培训中心讲师刘丕尧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涉氨企业负责人职责、发生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对参加此次培训的涉氨食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涉氨设备操作员等进行了教育培训。滨州市特种设备管理专家于亮对涉氨设备管理、注册、操作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
责任编辑:李丽娟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拍客群:134474533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