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市场监管局:规范应用执法办案系统 推进“数字+执法”能力提升

2024-01-24 22:11:02 来源: 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以“数字+执法”为手段提升执法能力,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必然要求。基于这种认知,滨城区局紧紧围绕省、市局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入推进执法办案系统运用工作,提升“数字+执法”能力。

  提高政治站位 完善组织领导

  召开局党组专题试点工作部署会5次,出台了《执法办案系统能力提升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及时间节点,优化执法监管功能。切实提高了对执法办案系统重要性的认识,为操作运用执法办案系统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积极营造“全局应用、全局共享”的良好格局。通过面对面建群方式,将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加入到微信群中。由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进行群管理,同时发布系统运用的注意事项。由法规股对相关法律法规问题进行解答。由业务骨干对系统应用时出现的问题进行实时解答。

  强化学习培训 严格规范录入

  (一)加强能力培训。为避免因操作错误和操作不到位的因素给工作带来被动的情况,我局不断加强执法办案系统运用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指导。召开培训会议,组织全局54名执法人员参与“执法办案系统”操作规程、系统应用手册等集中学习培训2场次。设立系统操作骨干2名,采取业务骨干示范“带着学”、办班培训“教着学”、考核“逼着学”、竞赛“比着学”等多种手段,从系统录入、办案流程、重点步骤、注意问题等环节多次开展各种培训,提高执法办案系统运用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行为养成。我局规定所有案件从案源登记开始按照办案程序,立案、案件审核、审批和文书资料等同步上传,最后到结案等各方面必须同步上网,让执法人员把及时全面录入、办案程序实施自动化控制成为一种惯性思维及日常习惯予以遵守,确保案件资料的完整、规范。

  (三)加强规范录入。为加大案件录入工作的规范化,按照“谁主办、谁录入、谁完善、谁负责”的总体原则,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录入规范进行操作,要求:录入、导入执法办案系统的各类证据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格,做到合法、真实、有效,同时各种审核表必须规范,程序必须到位。录入不规范的案件法制员及所领导一律不审批。

  开展监督考评 保障规范应用

  (一)加强执法考评。对所有案件一律实行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呈报、网上审核、网上指导、网上监督、网上考核、网上生成法律文书的案事件单轨制流转制度,每周对录入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对执法人员录入的案件值得借鉴学习的地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同时把执法办案系统的运用纳入办案质量考评,记入年终考核,奖优罚劣,通过点评交流及考核评比活动,提高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及案件录入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确实有效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加强执法监督。针对网上执法办案,我局推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机制,确保网上网下执法质量同步提升。同时加强实时监督,经常性的网上巡查,将办案过程与监督过程同步进行。随时对任意一起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指导,把许多执法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消化在办案过程之中,既可以有效防止程序违法,又能够大量减少量裁不当。

  (三)加强沟通联系。我局将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及时通过电话、材料等各种形式反映到市局法制部门或省技术部门,以便执法人员时时掌握应用。同时针对执法办案系统运用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电话或微信群公告等形式讲解,提高执法办案系统运用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按照方案要求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案件补录工作。目前,已完成2092件案件的补录工作。下一步,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补录2021年以后的全部案件。

  提升市场监管“数字+执法”能力任重道远。滨城区局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数字+执法”能力提升重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执法办案系统应用,推动三年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确保市场监管“数字+执法”能力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初审编辑:杨倩倩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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