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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卢志强 张鹏 通讯员 韩颖 滨州报道
今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做好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滨城区人社局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城镇新增就业数据核查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整改统计数据问题。滨城区人社局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95号)文件要求,按照规定口径做好数据统计,确保城镇区域由未就业状态转为就业状态的劳动年龄内人员全部纳入统计。导出系统内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认真核查,核实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就业信息是否准确,初次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是否符合规定,城镇新增就业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不符合统计规定的数据,及时剔除,并查找清理相关问题,对无法核实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就业信息,暂不纳入统计,切实做到数据纳统有依据,真实准确有效。
严格把控数据质量。强化数据核查分工,每月上报数据前,区人社局和乡镇街道都做好数据台账自查,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综合运用多种核查方式,综合运用电话抽查、实地检查、数据交叉比对等方式,全面核查城镇新就业人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重复情况,电话抽查比例不低于城镇累计新就业人员总量的1%,共计100人,覆盖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各类就业渠道、各年龄阶段和学历层次,对异常波动和疑点数据,开展重点核查。健全常态化核查机制,将数据核查作为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落实统计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核查机制,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强化统计责任落实。滨城区人社局按照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工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坚持“谁生产数据、谁负主体责任;谁汇总数据,谁负监管责任”,对就业数据统计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坚持依法依规统计,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就业形势变化,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基础性、客观性、综合性作用,助力区域内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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