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潮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5-02-10 16:07:59 来源:  作者:

  特约评论员 初宝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托现代科技与管理理念,以农民为主体,对传统集体经济进行创新与升级的经济形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集约化、产业规模化后,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以党建引领为抓手,通过党支部领办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实现抱团发展。目前,滨州市的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有四种模式:村内联合。农民以自有土地、闲置资金入股,成立生产互助农业股份合作社,集聚资源,互助发展。如无棣县信阳镇双堠村,以党支部为龙头,村民以土地入股,发展集香菇规模化种植、饲料青贮、肉牛养殖于一体的现代化循环农业,股民年平均分红2400元,村集体实现收入20多万元。村村联合。将村级相对分散的闲置资产资源集中起来,多村联合开发,抱团发展。如滨城区秦皇台乡段李家、东石营等5个村成立协创联合食用菌种植合作社联合社,以食用菌种植为载体,利用中央扶持资金项目,建设高标准食用菌大棚10个,每个大棚年纯收入2万元,村集体年均收入4万元。村镇联合。由乡镇牵头成立联合公司或联合社,组织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生产经营或承接项目等。如博兴县庞家镇以镇级联合社为统领,以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平台,以土地托管为主要经营方式,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开展互助经营,实现了集体和村民双增收,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向心凝聚力和集体归属感,实现了从组织农民到农民自愿被组织。村企联合。主要采用“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集体经济组织以资金入股,主要发挥居中协调功能,资产由第三方公司运营。如沾化区利国乡光伏项目,由第三方公司承建运营,村集体以资金入股成为企业股东,公司每年支付给养殖户1000元场地租赁费,实现了村集体、养殖户和企业的“多赢”。

  当前,要做好从“经营村庄”向“经营乡村”迈进。“经营乡村”,就是要通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完善双层经营体制,不断显化乡村价值,将乡村资产作为整体加以经营,使乡村成为产生和创造财富的源泉,让村民像公司股东一样得到实惠,实现从组织农民到农民自愿被组织的颠覆式变革,激发出广大农民的内生动力。

  要结合建设各类乡村振兴示范片区为推进重点,强化功能区划,以功能规划区为相对整体,抓好以片区为单元实施多规合一的村庄实用性规划,使农村片区化发展成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点,推动在片区层面上实现业态升级、链条延伸、资源聚集、要素融合,形成承接对接资金、人才、技术的经济发展平台,解决“钱、地、人”三个关键问题,成为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新型基础单元,积厚成势撑起整个县域农村地区的城乡融合发展态势。

初审编辑:张学瑞

责任编辑:纪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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