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海上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4-12-12 08:59:26 来源: 滨州海警局无棣工作站 作者:

  为严厉打击整治海上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无棣县、北海经济开发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和海上安全稳定,保护广大渔船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涉海涉渔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渔港、码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占资源、垄断经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或利用其它势力欺压渔船民,称霸一方的“渔霸”、“港霸”行为。

  (二)在海域保护利用、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活动中阻扰开发、非法利用、敲诈勒索、强行霸占等“海霸”行为。

  (三)组织、参与海上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利用大马力快艇实施盗窃网具、盗采盗捕海珍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为违法犯罪团伙提供便利条件,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存储海产品。

  (六)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进行围海、填海或者擅自改变海域用途、占用(损害)自然岸线、向海洋倾倒垃圾废物等造成海洋资源生态环境损坏。

  二、线索征集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43-2157110。通信地址: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马山子镇马山子村供销社东邻。

  三、线索举报要求

  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但不限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及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举报人应积极配合、协助办案机关开展调查核实。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人保护

  办案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举报人。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滨州海警局无棣工作站

  2024年12月10日

初审编辑:郭九涛

责任编辑: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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