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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郭九涛 许婉莹 滨州报道
近日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交警大队召开通报会,通报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04.08”伤人交通事故案调查情况,原文如下:
2022年04月08日03时10分许,曹某涛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北海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前方同向待左转掉头崔某涛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追尾碰撞,后该重型自卸货车失控,又与张某军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曹某涛、崔某涛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按照支队事故科的安排,2022年04月09日成立了由事故、法制、路面勤务、宣传、车管所组成的“04.08”伤人交通事故案深度调查专案组,对该事故进行了深度调查。
事故深度调查专案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复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调阅案卷材料和开展深度分析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受伤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下步防范和整改措施。
经现场勘查和进一步深度调查,该事故曹某涛驾驶机动车,同车道行驶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崔某涛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北海交警大队依法对涉事驾驶员进行行政处罚。
事故发生后北海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到涉事运输企业冠县祥源运输有限公司、滨州顺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检查,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依法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通报行业监管部门,责令运输企业在收到通报单后严格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组织驾驶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观看安全教育警示片,时刻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现将该事故进行通报,希望广大驾驶员吸取教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各运输企业、施工单位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预防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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