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滨州最美青年”活动安排

2017-04-13 17:4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活动安排

  为提升活动的参与面、互动性和影响力,在青年中树立向上向善的鲜明价值导向,本次主题活动采取推选典型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推荐阶段(2月下旬至3月底)

  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深入挖掘、广泛举荐身边的“最美青年”。

  1. 组织推荐:全市各级各领域(含企业、农村、机关、各类学校、科研院所、乡镇街道和其他基层单位)团的总支部以上的基层团组织逐级推荐人选。县区级团委向团市委推荐5名“最美青年”候选人(每类不超过1人);市直团组织推荐1人。

  2. 个人自荐:凡符合条件的青年可以个人名义自行申报或推荐他人作为“最美青年”人选,按照要求填写、报送申报材料。个人自荐人选须经本地、本系统团总支以上的组织认定后,方可申报。

  “滨州最美青年”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事迹材料(1000-1500字)(见附件3,一式一份),附件1、附件3纸质材料请于3月31日前报送团市委宣传统战部,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材料连同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tswxcb@163.com,推荐表电子版须插入照片。

  各级、各系统团组织要发动本地本系统的“最美青年”推荐人选,深入基层单位和青年群体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与广大普通青年的互动交流。进入初选人员要通过加V认证新浪微博(可以是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微博、各级团组织微博、其他组织微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内容包括:①组织荐语;②事迹简介:通过网页链接或长微博的方式发布;③图片照片:反映候选人突出事迹及工作生活场景的图片照片3—9张(特殊行业除外),相关微视频也可进行链接;④微博话题:加#争做最美青年#话题。

  (二)投票评审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人选经团市委审核把关后,确定入围候选人进入评审。评审采用网络投票、大众评审、专家评审三种方式、经过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进行。4月上旬,在“青春滨州”微信公众平台专题手机页面启动网络投票,畅通活动参与渠道、扩大活动影响力。

  各县区、各单位要动员本地区、本领域的基层团组织广泛开展“我眼中的‘最美青年’”大讨论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对“最美青年”入围人选的先进事迹进行对照学习、充分讨论、交流心得、凝聚共识,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投票。团市委将同步开展大众评审工作,并现场组织团员青年在认真审阅材料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使评选过程充分体现青年意愿。

  (三)命名表彰阶段(4月下旬)

  市级层面评选、命名10名“滨州最美青年”和20名“滨州最美青年”提名奖,并发放证书。各县区、各单位要参照团市委做法,加大本地、本系统青年典型的选树力度,通过公开评选、命名10名至20名左右县级“最美青年”(含提名奖)。

  (四)分享交流阶段(5月至10月)

  团市委将组织部分“滨州最美青年”代表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滨州最美青年分享团走基层”活动,深入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讲述青春故事,分享青春感悟,传递鲜明价值导向。各县区团委要结合推选活动,组织各级“最美青年”走进青年、现身说法,广泛开展小型化、分众化的分享会、交流会,上下联动开展,形成活动热潮。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丽娟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