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具体要求

2017-04-19 15:34:00 来源:  作者:

  具体要求

  1、举办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是我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展示新时期检察官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职业形象,对于激励引领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依法履行职责,规范为民司法,弘扬检察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检察院、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条件,严肃纪律,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真正把最优秀、最接地气、最具典型性的检察官推荐出来。

  2、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在网络投票过程中用不正当手段作弊等,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3、推荐材料包括: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推荐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份;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突出实践,以通讯题材撰写,2000字左右)一式三份;候选对象着检察制服春秋装正面彩色2寸照片4张;生活照3张,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于4月14日前报市检察院政治部。

  4、坚持把推荐候选人过程作为培树、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的过程,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知名网站,特别是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评选活动和先进事迹,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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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芳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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