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的推荐参评条件

2017-04-19 15:34:00 来源:  作者:

  推荐参评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政治立场坚定,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扎实工作,恪尽职守,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取得突出成绩。

  2、曾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检察官,曾受表彰的全国、全省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办案一线检察官,办案能手或标兵。

  3、无违法违纪问题,无重大负面舆情,办理案件未引发重大涉检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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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芳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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