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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第二届"最美青年检察官"公示

[  2017年4月中下旬,由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滨州市委联合举办的滨州市第二届"最美青年检察官"评选活动,经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和公开评选,经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拟表彰董云玲等10名同志为滨州市第二届"最美青年检察官";拟表彰杨宗等14名同志为滨州市第二届"最美青年检察官"提名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时... ]

滨州市第二届"最美青年检察官"评选活动25日开投

近日,由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滨州市委联合举办的滨州市第二届"最美青年检察官"评选活动,经过推荐报名、资格...

滨州市第二届“最美青年检察官”评选的通知

为展示全市检察工作成效和检察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近期将组织滨州市第二届“最美青年检...

评选的推荐参评条件

年龄40周岁以下,政治立场坚定,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扎实工作,恪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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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   各县区院、市院各部门:

      为展示全市检察工作成效和检察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近期将组织滨州市第二届“最美青年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形式

      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由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滨州日报、大众网滨州频道联合主办,成立评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工作;市级新闻媒体,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宣传推介评选表彰活动和候选人先进事迹。

      二、推荐参评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政治立场坚定,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在检察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扎实工作,恪尽职守,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取得突出成绩。

      2、曾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检察官,曾受表彰的全国、全省检察工作先进个人,办案一线检察官,办案能手或标兵。

      3、无违法违纪问题,无重大负面舆情,办理案件未引发重大涉检信访。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候选对象(4月10日—4月16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县区检察院经民主推荐,党组研究后推荐2—3名候选对象;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积极推荐。获得2016年”最美青年检察官”称号的干警不再申报。

      2、确定候选对象(4月17—4月19日)。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团市委及合办媒体人员组成的评选委员会,从候选对象中从优选出24名候选对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候选对象公示材料提供给推介媒体。

      3、媒体公示(4月20日—4月24日)。组织在滨州日报、大众网滨州频道刊载候选检察官事迹,媒体公示3天,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协助推介网站设置“最美青年检察官”评选表彰专题栏目,链接到评选表彰活动网站。

      4、公开评选(4月25日—4月30日,5月1日计票统计)。一是群众投票。采用差额方式进行网络投票和微信投票。网络投票由社会公众登陆投票网站,一个IP地址一天只能投一次,必须投足10名候选人,多投或少投无效;微信投票由公众关注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bzjc0543)及大众网滨州频道微信公众号(dzwww123)后投票,每个微信帐号每天可对10名候选人进行投票,但对同一个候选人每人限投一票。二是评委会投票。每位评选委员会成员从24位候选人中,差额评选出10位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建议人选。三是各县区检察院集体投票。各区县检察院经党组集体研究后在24位候选人中选出10位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候选人。四是市检察院党组投票。市检察院每位党组成员进行投票,各在24位候选人中选出10位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候选人。五是计票。全部投票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票数进行统计,计票前10名为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建议人选,计票第11至24名为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提名奖”建议人选。

      5、公示表彰(5月2日—5月4日)。将24名建议人选在《滨州日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实名举报,经查影响表彰奖励的或短期内无法查实的,取消拟受表彰奖励资格,空缺人选按入围票序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检察院、团市委联合决定,对受表彰人员分别授予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称号,记个人三等功和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提名奖”称号,记个人嘉奖。   

      四、表彰颁奖

      由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滨州日报、大众网滨州频道联合相关协办媒体和网站,适时举办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颁奖仪式,对评选出的10名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和14名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五、具体要求

      1、举办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是我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展示新时期检察官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职业形象,对于激励引领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依法履行职责,规范为民司法,弘扬检察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检察院、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条件,严肃纪律,广泛听取意见,积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真正把最优秀、最接地气、最具典型性的检察官推荐出来。

      2、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坚决杜绝在网络投票过程中用不正当手段作弊等,确保评选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3、推荐材料包括:滨州市“最美青年检察官”推荐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份;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突出实践,以通讯题材撰写,2000字左右)一式三份;候选对象着检察制服春秋装正面彩色2寸照片4张;生活照3张,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于4月14日前报市检察院政治部。

      4、坚持把推荐候选人过程作为培树、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力的过程,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知名网站,特别是充分运用新兴媒体,大力宣传评选活动和先进事迹,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魏哲  电话:3011088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10日

投票事项

1.短信投票:编辑候选人编号,如为6901号投票,请编辑短信6901,山东省手机用户发送到10628787。投票手机如出现停机现象,将对该手机所投票数 进行废票清零。(信息费:1元/条 不含通信费)。短信投票也可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充值卡进行投票,请登录手机充值卡投票入口进行投票。
  2.电话投票:山东省联通固定电话拨打16893297,按语音提示,输入编辑候选人编号进行投票。(信息费:1 元/票 不含通信费) 。每部电话每月信息费上限500元。 

3.微信投票微信关注“滨州大众网”(微信号:dzwbz123)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号:)后,对话框中回复候选人编号即可投票,每个微信号每天限投10人,每人限投1票。两个微信公众账号每天可同时投票。

4.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10次,每次勾选不高于10人,且不少于5人(5≤候选人物≤10)。

5.投票时间:2017年4月25日0点—30日24点。

6.投票比重分配:短信投票30分、语音投票30分、微信投票30分、网络投票10分。

7.公众投票得分数计算公式:
  d:候选单位短信投票数
  dm:短信单位气投票排行第一得票数
  y:候选单位语音投票数
  ym:语音单位气投票排行第一得票数
  w:候选人微信投票数
  wm:微信人气投票排行第一得票数 
  p:候选单位网络投票数
  pm:网络单位气投票排行第一得票数
  候选人公众投票综合得分数:
  Z=30×d/dm+30×y/ym+30×w/wm+10×p/pm

8.客服电话:96717001,0531-85193298。

投票结束后,评委会将结合投票结果进行终评,最终评选出获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