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民政局:全面免除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2019-03-06 10:07:00 来源: 大众网滨州·海报新闻 作者:

  在市政府工作部门

  年初“亮目标”政务公开活动上的发言

滨州市民政局局长张金梅发言。

  2019年,市民政局向全市人民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作总体目标

  全面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四项基本职责,发力实施5项民生兜底工作,即:围绕“困有所助”,确保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省定扶贫线,实现临时救助标准的城乡统一;围绕“老有所养”,新改扩建日间照料中心40处、农村幸福院60处,推进60%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100%的养老机构安全合规运营、能够提供医疗服务,争创全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围绕“居有所乐”,推动建设1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打造城乡社区治理服务“百佳示范社区”,实现市县乡社区(村)四级社会组织网络覆盖;围绕“逝有所安”,全面免除全市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大力推动公益性绿色殡葬设施四级网络体系建设,节地生态安葬率达40%;围绕“弱有所帮”,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二、工作落实路径

  一是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让困难群众生活“有盼头”。切实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把因灾、因病、因学等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同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临时救助标准提高到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发挥好临时救助救急解难、兜底线的作用。

  二是全力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量,让老有所养“有乐头”。精准实施养老服务“1234”工程,即打造一个“情暖夕阳·颐养滨州”养老服务品牌;聚焦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和农村幸福院建设两个重点抓创新;提供资金、土地和人才三项保障;突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行动、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创星达标”、农村幸福院社会化运行、养老护理员培训四项举措,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让全市85万6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到更多更有品质的为老服务。

  三是努力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让社区居民生活“有甜头”。通过业务指导、奖补激励、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等措施进行支持,从社区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服务供给、网格化治理等方面入手,将更多的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下沉到社区,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相得益彰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同时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市社区平均不少于6个,每个农村社区平均不少于3个,每个行政村达到“一村一组织”,每万人拥有登记备案社会组织不少于16个,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

  四是推进惠民殡葬引导移风易俗,让城乡群众丧葬费用“有减头”。全市投入3500余万元,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制定绿色殡葬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对绿色殡葬设施建设进行奖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动市、县、乡、村四级公益性绿色殡葬设施建设,更好地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

  五是提高特殊人群保障水平,让鳏寡孤残生活“有靠头”。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20元、1400元。继续开展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福利院免费代养,实现“托养一个残疾儿童,挽救一个贫困家庭”的目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1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由原80岁拓面至60岁,全市6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80-200元。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对标要求抓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将工作细化、工程化为20大项,349个小项,每周发布《工作大事记》,每月播报民情进展,每双月调度工作进度,每半年分析推进,年底前1个月将完成情况销号通报,确保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坚持争先创优,对标先进抓引领。擦亮“全省民政综合评估四连冠”品牌,以“打造全国一流民政机关”为新引擎,争取上级更多地把滨州作为全国、全省民政改革创新的“试验田”,打造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立得住”的滨州民政工作品牌。

  三是坚持为民爱民,对标民情抓深化。以解决基层有人、有钱、有地方、有手段和有章程办事问题为着力点,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困难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完善“联系到县、蹲点到乡、吃住到院、座谈到村、走访到人”的调研机制,用接地气、贴民情的务实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政策落地,为建设富强滨州贡献我们民政人新的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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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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