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2015-10-28 22:41:00 来源: 我要评论
[提要]个人信用贷款:借款人持所购住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原件到中心服务大厅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以下手续:一、在中心办理事项: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中心提供,需单位盖章)
个人信用贷款
借款人持所购住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原件到中心服务大厅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以下手续:
一、在中心办理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中心提供,需单位盖章)
2、购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复印件各三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三份。
4、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收入证明(中心提供)复印件各三份。
二、在银行办理事项:
1、盖章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售房方加盖公章后,到相应的开户银行盖章)
2、盖章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信用调查表和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到指定银行查询)
3、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建行)
4、借款人名下借记卡复印件三份。
备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
2、贷款现行利率:1-5年贷款年息3.5%,6-15年贷款年息4%。
3、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最长期限20年。
4、担保方式:两名担保人或一名担保人和担保公司(夫妻双方视为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年龄影响借款人贷款期限)
服务电话:3361650
办理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南门一楼服务大厅
二手房贷款
一、借款人到服务大厅申请贷款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房屋买卖夫妻双方到房管局签订的存量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过户前卖方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三份
4、预付款收据(收到条)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二手房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买卖双方银行卡复印件三份(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均可)
7、卖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复印件三份
二、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办理贷款时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中心提供,需单位盖章)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信用贷款)、过户后房产证(现房抵押贷款)复印件各三份。
3、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收入证明复印件各三份。(需担保人担保的)
4、盖章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信用调查表和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查询。
5、客户基本信息表一份(建行)
6、借款人名下借记卡复印件三份。
备注:
1、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其中房产证按85%的比例缩印。
2、贷款现行利率:1-5年贷款年息3.5%,6-20年贷款年息4%。
3、二手房抵押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最长期限30年;二手房信用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最长期限20年。
4、二手房抵押贷款担保方式:一名担保人或担保公司;
二手房信用贷款担保方式:两名担保人或一名担保人和担保公司(夫妻双方视为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年龄影响借款人贷款期限)
服务电话:3361650
办理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南门一楼服务大厅
个人期房抵押贷款
借款人持所购住房的网签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原件到中心服务大厅审查,工作人员审查楼盘准入后办理以下手续:
一、在中心办理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中心提供,需单位盖章)
2、购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复印件各三份。
3、盖章后的开发商期房保证金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
4、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三份。
5、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收入证明(中心提供)复印件各三份。(需要担保人担保的)
二、在银行办理事项:
1、盖章确认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售房方加盖公章后,到相应的开户银行盖章确认)
2、盖章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信用调查表和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盖章确认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到指定银行查询。)
3、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建行)
4、借款人名下借记卡复印件三份。
三、在房管局办理事项:
1、办理预告证。(需开发商配合)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预告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心或银行通知签字时携带)
3、填写房产抵押申请表。(去经办银行盖章后送回,并领取经办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打印预抵押证。
备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
2、贷款现行利率:1-5年贷款年息3.5%,6-20年贷款年息4%。
3、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最长期限30年。
4、担保方式:一名担保人或担保公司。(夫妻双方视为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年龄影响借款人贷款期限)
服务电话:3361650
办理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南门一楼服务大厅
个人现房抵押贷款
借款人持现有住房房产证、所购住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原件到中心服务大厅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以下手续:
一、在中心办理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中心提供,需单位盖章)
2、购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复印件各三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房产证(所有页)复印件各三份。
4、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收入证明(中心提供)复印件各三份。(需要担保人担保的)
二、在银行办理事项:
1、盖章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售房方加盖公章后,到相应的开户银行盖章确认)
2、盖章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信用调查表和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到指定银行查询。)
3、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建行)
4、借款人名下借记卡复印件三份。
三、在房管局办理事项:
1、房屋评估报告。(任何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心或银行通知签字时携带)
3、填写房产抵押申请表。(去经办银行盖章后送回)
4、打印他项权证。
备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其中房产证按85%的比例缩印。
2、贷款现行利率:1-5年贷款年息3.5%,6-20年贷款年息4%。
3、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最长期限30年。
4、担保方式:一名担保人或担保公司(夫妻双方视为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年龄影响借款人贷款期限)
5、一年之内的房产证不需评估,但需提交购房时证明房产价值的合同和收据或者契税完税凭证。
服务电话:3361650
办理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南门一楼服务大厅
责任编辑:吕芳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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