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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买房时怎么提取?

2015-09-29 21:00:00    作者:   来源: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住房公积金;买房;提取
[提要] 1、如果是在本地购买住房。(1)已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的填发日期应在一年以内)

  1、如果是在本地购买住房

  (1)已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的填发日期应在一年以内);

  (2)未办理房产证的,在住宅小区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供在滨州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平台能够查询的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预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已交金额应达到总房款的20%,最近一次交款收据的日期应在一年以内);

  (3)购买二手房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和契约完税凭证所载明日期应在一年以内)。

  2、如果是在异地购买住房

  如果夫妻双方都在本地工作的,不能提取。如果夫妻有一方在外地工作并且在工作所在地购自住房可以支取。提供的材料与本地购房相同,另需外地单位提供工作证明。

  3、如果是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付款发票所载明日期应在一年以内),翻建还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

  (2)职工大修(不包括小修、中修、装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应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及房屋产权证(付款发票所载明日期应在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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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芳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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