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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通知

2015-04-08 15:1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各县(区)委宣传部、团委、青联,开发区、高新区宣传办、团工委,北海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团工委,市直机关、社会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工委,市直属团组织: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选树在推动滨州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中涌现出的杰出青年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在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无私奉献、锐意进取、争当先进、建功立业,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滨州市委、滨州市青年联合会联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县(区)委宣传部、团委、青联,开发区、高新区宣传办、团工委,北海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团工委,市直机关、社会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团工委,市直属团组织: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选树在推动滨州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市中涌现出的杰出青年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在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无私奉献、锐意进取、争当先进、建功立业,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滨州市委、滨州市青年联合会联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滨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举荐、宣传和表彰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当代滨州青年的良好形象,激励全市各行业青年发奋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为加快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滨州培养更多的青年人才。

  二、参选条件

  推荐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不满40周岁(1975年5月1日至1997年4月30日出生),在滨州居住或工作满两年的青年。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 积极投身滨州经济社会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骄人成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4. 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

  5. 已当选历届全省、市“十杰”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三、机构设置

  评选活动由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滨州市委、滨州市青年联合会共同主办,成立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滨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领导和协调整个评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

  评选活动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成员、部分社会领域专家学者、往届“十杰青年”代表及基层青年代表组成。

  四、推进步骤

  (一)宣传推报阶段(2015年4月7日— 4月17日)

  1.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开设专题网页,广泛宣传我市“十杰”推荐活动的历史及产生影响;依托网络,开通微话题讨论、微访谈等活动,在青年中掀起“十杰榜样大讨论”热潮。

  2. 推荐方式:包括组织推荐和社会自荐两种方式。

  组织推荐:各推报单位根据评选要求,从本区或本系统的实际出发,原则上可向组委会推荐1—2名本区或本系统的杰出青年代表。县区原则上不超过4人(推报2名以上人选时不能是同一界别)。

  社会自荐: 允许联名举荐和本人自荐,各行业系统、单位及社会人士可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直接报送或邮寄到组委会办公室。

  (二)公示评选阶段(2015年4月18日—4月28日)

  1.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材料齐全、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作为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组委会。

  2. 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组委会会议,由组委会根据候选人建议人选的事迹材料和推荐条件,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正式候选人。

  3. 候选人公示:通过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投票推荐:投票推荐分为社会投票和评委会投票。

  设立投票系统,通过网络(网站和微信)、短信、电话等投票方式参与评选;召开评委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基本情况、公示及社会投票等情况的说明,观看候选人事迹录像,进行无记名投票。

  根据推荐产生办法,计算出每名候选人最终得分。前10名获得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11-30名获得第十一届“滨州十大优秀青年”荣誉称号。

  (三)展示宣传阶段(2015年5月-9月)

  1.举行“十杰”表彰会,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2.组织“十杰”青年深入校园、企业、农村、社区等开展主题宣讲,围绕中国梦与当代青年的责任,与青年畅谈成长经历,分享成功经验,并就青年关心的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引导青年认真挖掘自身成长过程中的真情实感,讲述自己的学习、成长、成才梦想,激励广大青年立志为实现“中国梦”勇担责任、努力奋斗。

  五、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按要求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采用写实方式撰写)和500字事迹简介各一式三份(见附件2)。

  2. 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彩色工作照至少3张(一式一张)。

  3. 对组织推荐的,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综合审定,并附所在县(区)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书面意见(见附件3,分别加盖公章)。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附所在县(区)组织人事、纪检、公安、计划生育、工商、技术监督、国(地)税、环保及安全生产部门的书面意见(见附件3,分别加盖公章),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报告书。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4. 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由推报单位负责审核;社会自荐的,由人选所在县(区)团委负责审核。

  5. 候选人推荐表、2000字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两寸证件照、三张工作照等需要上报电子版(文档保存为word格式,照片保存为JPG格式),以附件形式发电子邮件到bztswxcb@163.com,邮件主题请写明“×××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推报材料”。邮件发送后,请通过电话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确认。

  6. 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候选人的推报单位(或自荐者)负责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事迹录像。具体报送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 要注重推荐过程。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候选人推报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努力使推荐过程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工作载体。

  2. 要注重面向基层。重点考虑在一线工作中艰苦奋斗、默默奉献并创造出不平凡业绩的优秀青年,能够在广大青年中形成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示范导向和榜样作用。

  3. 要注重运用媒体力量。各有关单位在活动推进中,除充分利用现有媒体及团宣阵地的基础上,要注重加强新媒体建设,把新媒体作为青年思想引导新的突破口,努力把握网上思想引导的主动权。

  请于4月17日17:00前将全部推报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审查。有关表格,请到滨州共青团网站(http://www.bzgqt.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 市政大楼0466房间(共青团滨州市委宣传统战部)    邮编: 256600

  联系人:马振棣  王佩珍

  联系电话:3160219   13954378577   15066958627

  E-mail: bztswxcb@163.com

  附件:

  1.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2.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3.第十一届“滨州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考察意见表

  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滨州市委  滨州市青年联合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吕芳缘

新闻热线:0543—3077555   新闻邮箱:bzdzw@163.com   滨州大众网友qq群:194643818  拍客群:13447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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