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林先进事迹简介

2015-05-05 15:25: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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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赵洪林,男,1953年生人,山东省邹平县长山镇东尉村党总支书记、山东东尉集团董事长。1993年赵洪林同志当选为东尉村党总支书记,当时有3家集体企业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停产,集体负债75万元,工作一度处于瘫痪状态。

  赵洪林,男,1953年生人,山东省邹平县长山镇东尉村党总支书记、山东东尉集团董事长。

  1993年赵洪林同志当选为东尉村党总支书记,当时有3家集体企业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停产,集体负债75万元,工作一度处于瘫痪状态。赵洪林当选之后,果断决定将所属自己的650余万元资产无偿捐献给集体,并根据本村实际,对三家亏损企业实行债权、债务分离、重新进行承包经营,让企业轻装上阵,加快发展。赵洪林同志重新承包了工业设备厂,村里的全部债务则由他独自承担起来。到1996年,村里本息105万元的债务全部还清,企业也大踏步向前迈进。

  97年,赵洪林同志先后安排了11家个体私营企业进区建厂,铝制品厂因资金周转困难,赵洪林同志就主动帮助其垫付6万元货款,帮助其度过难关。标准件厂因添置设备缺少资金,赵洪林同志又主动担保为其贷款17万元,使企业顺利生产,当年盈利4万余元。98年由赵洪林同志牵头工业设备厂联合本村8家企业与外地十几家企业组建起宏伟集团公司。2002年,东尉村引进外资500万元与温州客商组建了东尉不锈钢管有限公司;2003年,又与济南一家企业合作、合资2000万元成立了山东嘉和不锈钢有限公司。2004年,东尉设备公司顺利改制,山东东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山东东尉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下设山东嘉和不锈钢有限公司、滨州昌荣不锈钢型材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赵洪林同志把那些没有生产经营项目的村民,全部安排到企业做工,农民变成了工人。2005年,东尉集团整合了倒闭的邹平县染织厂,利用其土地资源进入房地产领域。山东东尉集团有限公司成为集不锈钢管、法兰、弯头、异型管等制造业和房地产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2006年,公司建立了权责明确的组织机构,年销售收入实现年初计划的90%左右,比2005年(8500万元)增长30%以上。2008年,东尉集团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应对和克服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强化生产经营管理,拓宽市场空间,求真务实,艰苦创业,企业基本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完成利税4500万元。如今东尉村在党总书记赵洪林同志的带领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成功走出了一条“工业兴村,共同富裕”的“村企合一”建设路子。

  “让村民过上城里人的生活”,是赵洪林同志多年的愿望。2000年至2010年,赵洪林共投资2000余万元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建设了七幢村民住宅楼,170户村民乔迁入住,兴建了老年公寓,65岁老人都搬入老年公寓安度晚年,整个村庄实现了绿化、亮化、硬化、美化。原中组部部长张全景,原省委书记张高丽,现任省委书记姜异康等省市县各级领导先后前来东尉村视察,并对其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今年,赵洪林同志又投资近800万建设老年公寓二期工程。东尉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敬老模范村(居)”、 “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示范村”等80多项荣誉称号。

  赵洪林同志是山东省第八、第九、第十届政协委员,在担任政协委员期间,他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考察、评议等活动,并能够积极撰写提案,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每年至少撰写提案5篇,反映有社情民意的信息多条,2006年所撰写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重点解决的两个问题”,在省政协会议上由韩寓群省长作批示,进行了典型发言。指出该同志在协商议政活动中,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履行委员职责成绩显著。

  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一直是赵洪林同志最大的追求,他也一直在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2003年至今,他每年为聋哑学校捐赠20000元,发展特教事业;2005年,他向邹平县慈善总会捐赠25000元,用于慈善事业;2005年至今,他每年向长山镇中心幼儿园捐赠30000元,发展幼儿教育;2008年,四川大地震期间赵洪林同志在第一时间捐款30万元资助灾区的人们,并且积极发动其他党员干部和东尉村村民、企业的员工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支援灾区建设;2009年至今资助了一名贫困大学生,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2010年5月,他为助残捐赠了20万元,并在东尉村举行了大型文艺晚会;2010年,作为长山中学名誉校长的他,又为长山中学捐赠20万元,修建了洪林体育馆;今年,赵洪林同志又投资70万元成立了长山中学助学基金会等。

  由于成绩突出,党和人民给予了他诸多荣誉:1994年被评为“农村奔小康标兵党员”;95年、96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邹平县千名党员标兵”; 96年、97年又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98年被评为“滨州地区劳动模范”、“一九九七年度优秀村干部”、“一九九八年度廉政模范”、1999年被评为“模范会长”;2000年在一九九九年度双文明建设中,被评为先进个人;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劳动模范”;2004年被评为“滨州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事业优秀建设者”,同年,当选为邹平县第二届廉政干部;2005年被评为“当代儒商”;2006年先后被评为“滨州市优秀党务工作者”、“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滨州市优秀民营企业家”;2007年在“东方地毯杯”中当选为首届滨州市十大孝星之一;同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2008年被评为“建设和谐乡镇十大功勋人物”、“邹平县改革开放30周年十大时代人物”,同年被山东省工商联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2009年分别被评为“滨州市十佳政协委员”、“滨州市热心慈善事业先进个人”、“滨州市道德模范”。 2010年被评为“滨州市撤地为市十大杰出贡献奖”并立于三等功,同年被评为山东省“齐鲁儒商十大孝老爱亲模范”。2012年被评为山东省“乡村之星”。

  赵洪林这个中国最基层的农村党支部书记,他没有豪言壮语,而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职责,不仅带领村民脱贫致富,走上了共同富裕的道路,也为慈善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谱写了一曲曲时代的赞歌。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吕芳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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