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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成山东“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2015-04-22 08:24:00    作者: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水生态 批复 文明建设 试点工作 水利部
[提要]日前,山东省政府作出三项批复,同意滨州、泰安、烟台三市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省水利厅要加强试点工作指导,省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落实,为全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借鉴和示范。

  本报讯(记者 报道)日前,山东省政府作出三项批复,同意滨州、泰安、烟台三市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指出,滨州市要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把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核心,不断强化节约用水管理、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严格水资源保护、积极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

  《批复》要求,滨州市要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检查、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定期向水利部和省政府报告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省水利厅要加强试点工作指导,省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落实,为全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借鉴和示范。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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