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起来 争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排头兵

2017-06-21 15:11:00 来源: 滨州日报·滨州网 作者: 本报

  “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共享美好幸福生活”系列评论之五

  创城工作已进入攻坚时期、冲刺阶段。各级各部门务必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不遗余力,措施上务求实效,坚决以“争一流、上水平”的勇气和担当,坚持上下联创、市区联创、条块联创,方方面面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形成“领导带头、责任落实、群众响应”的创建局面,将创城工作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中,做到层层有人抓,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争做创城工作排头兵,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取得圆满成功。

  要坚持用一流的标准推进创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着眼小康滨州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不仅是一项阶段性任务,也是一个战略性目标,对于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在前几年创建过程中,我们的干部队伍得到了锻炼,创建机制得到了检验,积累了一整套成熟的创建经验。我们的创建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大家要按照“争一流、上水平”的核心基调,进一步坚定决心、树立信心,以舍我其谁、志在必得的勇气,撸起袖子、奋起一搏,全力以赴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战。

  这一轮创城竞争激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清严峻形势,坚持高标准要求、高标准整改、高标准巩固。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职责,要亲自挂帅,对创城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研究解决。要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成果作为提高发展水平、检验干部作风的重要标准,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规范不足,全方位做好各项创建工作。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对照测评标准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进一步梳理和排查重点难点问题,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集中力量,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力抓好关键问题、难点问题的攻坚和突破。

  要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国家测评体系相关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上下功夫,通过制度推动问题解决,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坚持“依靠群众创建、为了群众创建”的核心理念,始终立足于把创建活动打造成为惠民工程,扎扎实实解难题、办实事,努力让群众受益。通过创建大力促进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工作效能的提高,大力促进各窗口行业的规范化服务工作上档升级,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规范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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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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