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局长李海峰:持续排查整改各类环境污染隐患

2017-06-05 16:37:00 来源: 滨州日报 作者: 裴庆力 通讯员 袁东

  记者:自创城以来,市环保局做了哪些工作?

  李海峰:自创城以来,我们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把握重点、攻克难点、回应热点,着力破解影响绿色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瓶颈制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我们始终把群众对良好环境的期盼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目标,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滨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保工作大格局,为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滨州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狠抓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0万千瓦及以上的机组已完成总装机的95.3%。落实错峰生产,全市实施停产的水泥企业2家、砖瓦窑129家、燃煤发电企业10家。实现省会城市群联防联控,滨州与济南、淄博开展了交叉执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4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同比分别改善5.6%、23.9%、46.6%和2.7%,良好率为50%,同比提高13.3个百分点。

  在流域污染防治方面,我们组织对8条重点河流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强力推动《滨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地实施。全面完成了“水十条”首次考核准备。强化水污染防治升级,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等5家污水处理厂先后投运。推行污水处理精细化管理。对8个工业园区412家企业实施“一企一管”改造。经过努力,全市重点河流COD浓度30.15毫克/升,氨氮浓度1.14毫克/升,同比分别改善9.5%、21.1%。

  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方面,启动了土壤污染防治,增设了油田采矿区周边等4类重点区域的18个土壤监测点位。生态红线划定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我市生态红线区共有12块,总面积487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左右。认真组织实施了总投资307.81万元的贫困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在全面清理整顿环保违规项目方面,按照“三个一批”和“两个一律”要求,完成了对全市410个项目清理整顿。

  我们依法依规,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全面排查、整改、打击各类环境污染隐患和突出问题。在集中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方面,责令部分园区重点企业停产整治,无棣新海工业园29家、高新区9家、博兴化工园区16家。着重加强危废管理,组织开展危废企业大检查,历时4个月,检查企业185家,基本摸清了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今年以来,共处理环境信访案件599件,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60件,罚款金额3042万元,限产停产92起,查封扣押16起,移交公安机关32起,行政拘留73人,刑事拘留35人,判刑2人,取保候审7人,有力震慑了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下一步,市环保局有什么措施和打算,确保圆满完成所承担的测评任务?

  李海峰:下一步,市环保局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对标对表、聚焦重点。全员全力以赴,将创建工作与做好环保工作相结合,从工作作风、文明守纪、志愿服务、道德风尚、业务素质等方面入手,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系统文明素养和服务水平。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力推进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实施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年底前城乡结合部和县城区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石化等四个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订针对性流域治污升级方案,实现6个国控断面全指标考核达标,全面控制总氮排放。积极推进退化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底泥重金属治理和地下水污染防控试点。启动市域土壤污染治理,组织开展重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统筹完善排污许可、总量减排等环境管理。以排污许可制为基础,整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等固定源管理制度,对排污单位实行“一证式”管理。落实国家环境质量与减排总量指标挂钩的分配机制,督促县区完成好总量减排任务。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强化市级环保部门综合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加大对数据造假、暗管偷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信用评价,及时发布各类环境信息,促进各类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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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宫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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