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重点打击的十二类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2018-08-19 19:3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恶势力犯罪;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犯罪;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受雇“站场”、 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犯罪;

  十是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犯罪;

  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犯罪。

  第十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行为。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仕超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