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璇:扎实开展公益诉讼 为推动法治滨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2018-08-03 19:2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亚明 胡文杰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赵璇做客大众网。(曹亮 摄)

  大众网滨州8月3日讯记者 王亚明 见习记者 胡文杰 通讯员 魏哲)8月3日,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赵璇做客大众网,就滨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在环境资源、食药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措施及成效与网友交流。近年来,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滨州市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9件,共立案6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为保护社会公益、推动法治滨州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赵璇与网友交流。(曹亮 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等领域公益受损现象易发多发,全社会公益保护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变得尤为必要。赵璇介绍,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主要包含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相对于其他个人或组织,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中拥有调查权、可聘请专家鉴定、获取线索来源渠道广泛等方面的优势,这些优势是其他社会组织不具备的。

  2018年5月7日,滨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滨州市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定位,突出重点、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各项工作,为保护社会公益、推动法治滨州建设贡献了检察力量。

  赵璇介绍,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滨州市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9件,共立案61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其中,今年以来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许某破坏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办案人员的辛勤努力,最终法院当庭宣判,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许某真诚悔罪,当庭缴纳环境修复费用,用于治理修复受损的环境。

  其中,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秦皇河流域环境污染案便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开发区群众反映某小区生活污水因为管网破损通过雨水管网排入秦皇河内,使河水水质变差,影响周围环境。要解决这个民生问题,需要开发区多个部门的合力,在检察院的积极推动下,开发区党工委领导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多次协商解决方案,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开发区共投资约90余万元,对辖区内所有城市主干道雨污水管网进行了清淤、改造、维修。如今当初污染的地段,已变成了四面荷花三面柳的美丽景象。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不仅对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于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那么检察机关获取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都有哪些渠道?赵璇介绍,摸排线索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起点。能否及时准确发现线索,直接决定受损公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也直接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程序能否启动。

  检察机关可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发现线索,也可以从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中寻找线索,同时还会从社会热点问题中发现线索。同时,检察机关内部部门之间也建立了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在履行职责中也可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另外,检察机关还可利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赵璇介绍,如果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可以直接拿着相关证据材料到当地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反映,也可以通过关注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微信公众号,在公益诉讼举报窗口,按照程序要求提交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

初审编辑:卢志强

责任编辑:徐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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