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丽:曾经的伤痛(图)

2017-03-13 15:13:00 来源: 凯风网 作者: 王海丽

王海丽近照

  我叫王海丽,今年46岁,家住内蒙古二连浩特市锡林区,原是一名“法轮功”习练者,被李洪志的歪理学说所迷惑,一步步滑进李洪志精心设置的圈套中,误入歧途执迷不悟,因修炼“法轮功”伤害了家庭。

  我是于1997年春天,经人介绍开始习练“法轮功”的,当时身体多病,又因家庭的事烦恼,所以看到了“法轮功”以后,被书中讲的超常的事所吸引,为书中所讲的“真、善、忍”所打动,自认为找到了上天的阶梯,找到了人生的真谛——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同时也为了强身健体,修心养性,就这样我走上了所谓的修炼之路。按照“法轮功”组织的要求,只要练功,必须加入集体行列,把“法”放到第一位,每天5点30分开始静功1小时,动功1小时,早饭后还要进行集体学法,真是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完全把自己放在学法练功的境界当中。

  慢慢的我看淡了世间的一切“名、利、情”并时刻用“真、善、忍”来对照自己,别人欠的钱也不要了,也不和别人计较了,亲情也看淡了,觉得自己真是离“正果”修炼的越来越近了,逐渐变得少言寡语,把自己封闭起来,整天把心思放在学法练功上,想着如何才能成佛成道,提高层次,好早日走向“圆满”,对李洪志说啥信啥,没有半点怀疑,也不敢有半点怀疑。

  我自认为在修“好人”,做“超常人”的那段执迷不悟的日子里,我的亲人却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痛苦的煎熬。母亲为我得了高血压、心脏病住进了医院;父亲为我食不下咽,夜不能寐,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爱人为我操碎了心,他说,再也经不起你这样折腾了,你真是无情无义了,……并要和我离婚;孩子失去了母爱,身心也受到了极大伤害。一家老少的眼泪、劝归、痛苦我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全身心投入修炼“圆满”最终目的,舍弃亲人、家庭,只剩下视为生命珍贵的“法轮功”了,可以说从感情上对李洪志和“法轮功”已达到了难舍难分的程度。我的信念就是修成“正果”为他们带来所谓的“福报”,抛弃了人间第一亲情,渐渐远离人性,偏离了理性,变成了一个只想自己,不管他人死活,极端自私的人。

  1999年7月,政府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之后,我非常不理解,还产生不满情绪,心想:我们只是祛病健身。

  由于存在对抗心理,每天早晚还坚持在家练功,由于坚持顽固的错误立场,在所谓的“大法”中不断找答案。可不断出现的“法轮功”害人事实,让我百思不得其解,轻者精神失常,致病、致残走入极端;重者自杀身亡。特别是2001年“1.23”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让我震惊了,两个花季一样的孩子就这样被无情的毁掉了,可以说是惨不忍睹、触目惊心,人性在哪里?我也是一个母亲,骨肉连心啊!在大量的血淋淋的事实面前,我彻底醒悟了,李洪志所谓的“真、善、忍”绝不是他说的那样叫人做好事,行善事,能宽容,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简直就是真残忍。他举着“真、善、忍”的旗号,不过是为了欺骗群众,其真实目的是妄图把人们引上邪路、绝路,去追求那纯属子虚乌有的“法轮世界”,被他所控制。事实胜于雄辩,唯有邪教如此,“法轮功”就是邪教。

  走过曲折,我领悟了人生的真谛。从“天上”回到“地上”,从虚幻步入现实,从非正常人回到正常人,我感受到了人间的美好,感到了社会的温暖,体会到了组织的关心,得到了家人的疼爱,在此,我希望那些仍然痴迷不悟的“法轮功”的习练者,赶快清醒吧,回到现实生活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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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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