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卢志强
责任编辑:李丽娟
事故现场
被撞坏的电动三轮车
大众网滨州·海报新闻1月11日讯(记者 于淋凡 付迪 通讯员 袁永松)近日,王某驾驶鲁MN9***号轿车,沿博兴县兴业四路由南向北行驶到山东鑫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门口处,驶入公路西侧路边,与对行杨某溪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车上乘坐刘某山)相撞,致杨某溪、刘某山受伤,车辆损坏,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经过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54.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1月7日,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博兴县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事故还在处理之中。
博兴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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