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汽车纠纷多 需谨防“霸王”条款合同

2018-03-15 17:2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亚明

  大众网滨州3月15日讯记者 王亚明)日前,记者从滨州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17年,滨州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31件,帮助消费者挽回和免受经济损失139.5万余元。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增长明显 ,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价格、合同以及售后服务方面。滨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购车时应充分考虑车辆返修率、售后服务点设置情况,及售后服务质量等因素。同时要谨防包含“霸王”条款的合同。

  汽车类投诉中,主要集中在新车销售和办理汽车金融保险所期间。主要表现在新车销售中“搭售”各类项目,存在强制搭售保险、强制代理挂牌、加价销售、隐瞒真实信息压证(合格证)卖车等强制消费的现象。部分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在购车时必须在本店购买保险,强制贷款买车的消费者缴纳金融服务费等。强制消费者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即汽车销售商规定车主在按揭还贷期间,每年必须在店内续保,否则押金不予退还。许多经营者开展零费率车贷的优惠活动,但零费率不等于零手续费,经营者售车时往往淡化两者的区别,导致购车纠纷。

  另外,老年代步车投诉有所增加。由于该车型目前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大多为企业标准,导致出现问题维权困难。提醒消费者,代步车不是汽车、不是残疾人专用车,一些代步车经营者在销售中往往误导宣传所谓的特有性能及使用范围,声称代步车可以上公共道路、无须上牌照、无需驾照等。消费者应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代步车。

  滨州市消协提醒,在选购车辆时,应充分考虑车辆返修率、售后服务点设置情况,及售后服务质量等因素。应仔细了解汽车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对具体车辆的配置情况与售后服务承诺,不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向经销商预订汽车时,应及时订立书面购车合同,并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购车金额(含订金或定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发现经销商的购车合同条款涉嫌“霸王”条款,要理直气壮地提出,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消协或者律师咨询。

  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要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消费者应及时同经销商联系,尽快排除质量隐患;若存在汽车消费纠纷,也应及时同经销商协商解决,或直接到当地消协投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徐明月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