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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才知"邻居"是公厕 签合同需谨慎

2015-03-19 00:03:00    作者:王亚明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滨州;买房;邻居;公测;开发商;购房者;购房合同;逾期交房;买房
[提要]买房是大事儿,买房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准备得越充分,规避风险的能力也就越大。一般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而主张撤销或解除合同的期限则为一年,错过期限后,业主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大众网滨州3月18日讯记者 王亚明)买房是大事儿,买房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准备得越充分,规避风险的能力也就越大。然而,在住房消费过程中,购房者经常会遇到合同霸王条款、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订房容易退房难、面积被“缩水”、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欺诈等维权难题。18日,大众网记者邀请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胡延波律师就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和如何解决在购房过程中遇到的维权难题,为广大消费者支招。

  买房被欺诈 购房者“很受伤”

  2013年初,李先生在滨州市区花50余万元购买了一套130余平米的商品房。合同签订后,李先生分批交清了全部购房款。交房入住后,李先生发现他家楼下竟然是公共厕所,而且楼下公厕发出的气味和冲水马桶的噪声严重影响到家人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想到之前在达成购房意向签订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工作人员一直极力推荐该商品房,从未提及楼下建有公厕的事实,李先生觉得开发商欺骗了他,找到开发商想协商解决。

  经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李先生先向消协投诉,后起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李先生与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未告知房屋下方公厕的存在及冲水噪音等事实,而这些都属于可能影响到李先生购买房屋意愿的重大事实。因此依法做出撤销购房合同,开发商退还李先生全部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判决。

  李先生的这个案件是一起开发商利用优势地位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欺诈消费者的案例,就法院审理来看,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下方公厕的存在及冲水噪音等真实情况,在李先生未知情的情况下诱使李先生与其签订购房合同,侵犯了李先生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业内人士来支招

  胡延波律师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购房者须认真核对开发商的销售资格和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这些证件的齐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所购买商品房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工商局与建设局共同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条款比较全面,且注重保护购房者的权益。若开发商强行使用其单方拟订的格式合同,购房者应特别注意审查合同内容。同时,还要签好违约责任,注意防范开发商的格式条款。

  对合同文本的空白处购房者应认真填写,并且可以主张把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宣传的环境绿化、配套设施、物业管理、装修标准等明确写入合同,以便当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此外,签订的合同越详细越好,对于合同文本中没有载明的内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胡延波律师提醒,纠纷发生后,要注意保存证据。保存好购房合同、收据、交房通知等证据材料,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的问题书面化,对于开发商的承诺也要尽量争取书面化。主张权利要及时,不要超过主张权利的期限。一般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而主张撤销或解除合同的期限则为一年,错过期限后,业主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初审编辑:王君彩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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