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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

2015-03-11 08:38:00    作者:穆晓娜   来源:鲁北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批准文号;剂型;畅享;免费试用;食品药品监管局
[提要]目前,保健食品分为国产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2003年之前是“卫食健字(××××)...

  □晚报记者 穆晓娜

  通 讯 员 潘人豪 郝子祎

  晚报讯 近日,有不少中老年消费者打来电话询问有关保健食品的情况,例如,怎样正确认知保健食品,在选购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做到理性消费,以及怎样食用保健食品等问题。

  3月10日上午,记者带着消费者关心的多个问题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消费者解疑答惑并支招,让消费者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消费者首先要明白,保健食品的基本属性是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而不是药品,如果购买的目的是用于治疗,这是很大的错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解释,虽然有些保健食品外观形状与药品相似,如胶囊、片剂等剂型,但它们不是药品,不能标示对疾病的主治功能,更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记者了解到,保健食品的标志为天蓝色专用标志,与批准文号上下排列或并列,因此,消费者购买前先要看清保健食品外包装上是否印有专门的“保健食品标识”(蓝色草帽形状)。没有保健食品的标识,即使厂家和销售商说得再好,也不要相信。

  目前,保健食品分为国产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2003年之前是“卫食健字(××××)第×××号”,进口保健食品是“卫食健进字或卫进食健字(××××) 第×××号”。而2004年至今是“国食健字G××××××××”,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 J××××××××”。此外,辨别保健食品真假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活动。同时,谨慎参加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在发现有人使用以上手段推销保健食品时,要及时拨打12331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初审编辑:马鑫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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